最高检:要依法准确规范适用不起诉
极目新闻记者 曹雪娇
11月20日,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在福建福州召开。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会议上强调,检察机关要依法加强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
关于加强审查起诉工作方面,应勇提出,要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加强对犯罪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强制措施、涉案财物等全面、实质审查,依法作出起诉、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确保不偏不倚、不枉不纵。要严格把握起诉法定标准,凡是提起公诉的案件,必须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法、准确、规范适用不起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图片来源:最高检官网)
“对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应勇强调,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检察机关要注重加强对办理不起诉案件的研究指导,规范司法适用标准。要加强对不起诉案件的内外部制约监督,重视复议复核意见的办理,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听取意见、内部审核把关等方式,为不起诉“加把锁”。
会议现场(图片来源:最高检官网)
关于加强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方面,应勇指出,检察机关要围绕庭审实质化,下大气力加强出庭公诉工作,分类加强对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出庭公诉的研究,有针对性地强化公诉能力建设。要强化普通程序案件特别是重大疑难复杂、不认罪案件的出庭指控工作,夯实庭前阶段指控证据基础,加强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究论证,重视发挥庭前会议作用,庭审中依法有针对性做好询问讯问、示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等工作,切实提高当庭指控能力、辩论能力和应变能力。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要带头出庭公诉;上级院要加强指导,依规调配本辖区优秀公诉人出庭。要协同法院提高二审上诉案件开庭率。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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