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及时披露债务违约等,广东证监局对方圆地产出具警示函
1月20日消息,广东证监局近日公开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监管决定书显示,广东证监局对广州市方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方圆地产时任董事长方明、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徐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财务负责人陈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去年8月,曾经的百强房企方圆地产的债务危机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方圆地产主要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2023年度存在少确认营业收入的情况。方圆地产子公司惠州市安欣置业有限公司、恒昌隆泰(惠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计少确认2023年度收入4.22亿元,占当期合并报表收入的5.72%,相关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是未及时披露多起重大诉讼、仲裁情况。2023年以来,方圆地产未及时披露(2023)琼9005民初104号、(2023)沪仲案字第3331号、(2023)沪仲案字第3335号、(2023)沪仲案字第3339号、(2023)沪仲案字第3350号、(2023)沪仲案字第3358号、(2023)沪仲案字第5671号等多起重大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情况,延迟披露时间为3-32个工作日。
三是未及时披露债务违约或逾期的重大事项。方圆地产未及时披露境外美元债本息违约、下属子公司珠海市方圆明臻房地产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本息违约、作为共同债务人应付深圳平安创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债务违约、逾期及加速到期等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相关事项也未在相应的定期报告予以披露。
公开资料显示,方圆地产,1997年成立于广州,至今有着20多年开发经验,定位东方文化地产的践行者和现代东方人居生活全产业链运营服务的集成者。从业绩上看,截至2022年末,方圆地产总资产为389.43亿元,总负债300.02亿元,净资产89.04亿元,资产负债率77.04%。相较于短债规模,其账上货币资金有20.2亿元,较2021年末减少59%,不足以覆盖短债。
去年8月,曾经的百强房企方圆地产的债务危机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截至公告日,方圆地产未能支付境外债券(债券代码:XS2280435673)本金3.4亿美元,累计未付利息6936万美元(即2022年7月27日、2023年1月27日、2023年7月27日三期应付利息)。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王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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