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超市开业6天塌陷,横跨河道的违建不能等塌了才“发现”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11月15日,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一家超市发生地面塌陷,因涉事建筑横跨在河道上,事发后有顾客坠河。有网友质疑该跨河建筑是否涉嫌违规。1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官渡区水务局了解到,该建筑确实违规。目前事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据11月18日极目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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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超市下方的河道上堆满了货物和建材。该店员工表示,超市已经暂时停业。另据上游新闻报道,超市塌陷当天,有一女子与其女儿落水,几乎被货物埋在下面,被赶来的警察救了上来。
超市塌陷的具体原因目前还不得而知,但是该超市系横跨河道建设,一开始就被舆论指出极有可能是违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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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洪水无情,因为背后有惨痛的经验教训,就是对水要多一些敬畏。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目的,就是为了能让洪水快速过境。若河道范围内被违规建设了建筑物、构筑物,必然导致河道行洪能力大幅减弱,极易引发洪水泛滥,给人民群众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另一方面,在河道上建设超市,对顾客也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如果发生事故,会给他人和自己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更何况,该超市的违建还横跨河道,这是何其危险的事!超市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塌陷,可见其工程质量根本不堪一击,更别说抵挡住洪水的冲击了。可以说,这座河道上的超市出现安全事故是大概率事件。对这样的安全隐患,当地早就应该排查并予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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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然,国家对河道上的违建,依据建成年代不同,有不同的处置措施。在法律施行后,对新增违建是零容忍,拆除是基本操作。不仅需要违法者承担拆除费用,而且还会根据情节不同,会给予一定的罚款。如果是存量违建,会根据危害程度等进行科学评估,确实影响防洪安全的,同样要进行拆除处理。
该超市的违建是属于存量还是增量目前并不清楚,但是依法拆除恐怕才能消除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句话,这样建在河道上的违建,不能等塌陷了才“发现”,早就应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了。如果是新增违建,就应该及时阻止,不能让违法违规者得逞。
10月22日,水利部公布了10起河湖库“清四乱”(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典型案例,推进河湖库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并表示坚决清存量、遏增量,着力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作出贡献。
总之,防洪安全不是小事,也不是超市的私事,影响的可能是一地一域。当地应该高度重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同时,也有必要对相关河道上的违建进行排查清理,以确保安全。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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