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建立安全检查档案,东莞一燃气公司被罚
近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东莞市信用信息双公示”平台通报称,东莞市大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东坑石油气供应站在入户安全检查时,未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因此被罚1.5万元。南都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东莞市大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东坑石油气供应站已有3次被罚信息。
对燃气入户安检情况未建安检档案
根据通报,2024年10月22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茶山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茶山镇新世纪丽江豪园现场入户抽查5间使用燃气的用户(丽景阁A栋7B、丽景阁A栋7A、丽景阁A栋11D、丽景阁B栋4C、丽景阁C402)中,发现1间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丽景阁B栋4C现场发现厨房燃气灶具、阳台燃气热水器均使用不合规橡胶软管。对于上述入户安全检查的情况,东莞市大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东坑石油气供应站未建立安全检查档案。
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东莞市大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东坑石油气供应站被罚1.5万元。
今年以来已有3次被罚信息
南都记者在“东莞市信用信息双公示”平台搜索发现,从今年1月19日至今,东莞市大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东坑石油气供应站共有3次被罚信息。
除了此次被罚之外,今年1月19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报称,2023年10月18日11时,市城管局联合茶山城管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茶山镇丽江豪园瓶组间内存放50kg燃气瓶51个,根据该瓶组间东莞市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证号为:备16007(燃气)的设置规范最高存放使用50kg燃气瓶32个,超出规定存放使用50kg燃气瓶19个(空瓶15个,实瓶4个)。因此,东莞市大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东坑石油气供应站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被罚1.5万元。
此外,今年7月9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报称,东莞市大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东坑石油气供应站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检查档案被罚1.3万元。
天眼查消息显示,东莞市大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东坑石油气供应站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以从事燃气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
燃气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与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千万不可大意。今年以来,已有3次被罚,东莞市大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东坑石油气供应站将如何进行整改?11月18日,南都记者多次拨打东莞市大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东坑石油气供应站在天眼查显示的电话,但都未能接通。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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