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高校8死17伤事件,究竟谁该反思?
11月16日,江苏省宜兴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11月16日18时30分许,位于宜兴的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共造成8人死亡、17人受伤,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
行凶者徐某金,是该校24级毕业生,因考试不合格未拿到毕业证书以及对实习报酬不满遂回校发泄行凶。
又是一个因为生活不如意,拿别人生命泄私愤的垃圾人。
就在几天前,12日珠海也发生了令人震惊又悲愤无比的此类案件,造成35人死亡,43人受伤的恶劣后果。我们写文谴责这样的“垃圾人”,劝诫大家远离垃圾人,但没想到仅仅时隔4日,就又有这样的案件发生。
这样拿他人生命泄私愤的人,必须要依法严惩!
但令人不解的是,在这样的案件发生后,还有人阴阳怪气为行凶者开脱,要受害者和社会反思。
有人说,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悲剧,是因为现在个别学校不干人事,把孩子们送到企业干小时工,一小时七八块钱,老师们一小时抽走二十多块。不干的就威胁你不给毕业证。
有人说,这案件一看就是不听学校的就威胁不给毕业证,然后实习的工资被学校也剥削了,气愤不已就做出了荒唐至极的行为。
这样的猜测令人寒心,无形中就把行凶者的罪责,把他自己阴暗自私的原罪洗白了,悄然间把“凶手”变成了情有可原的“受害者”。
这样的逻辑,让人反感。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言论呢?
漯河女法官遇害之后,有人不去谴责凶手,而是巧舌如簧把凶手说成“不公的受害者”;
珠海体育中心的事儿,警方的通报已经说了,凶手是因为离婚财产分割不满而泄私愤,但有人不去谴责凶手,反而暗讽是司法的“不公”把他逼得铤而走险。
更有甚者,他们把脏水泼到晚间去体育锻炼的人民群众身上,说被撞的人是暴走团,说只有那些有钱有闲的人,才会吃完饭瞎转,想悄悄转移矛盾。
现在,他们又说凶手行凶,是因为学校和不公把徐某金逼到了行凶的结果。
这样的逻辑,对得起良心么?
这样的说法,难道不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吗?
悲剧发生之后,我们确实要反思,但不是反思如何原谅行凶者,更不是要找理由为他们减轻罪责。这样的“反思”不像是痛定思过,而更像是鼓励犯罪行凶。
就这次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的悲剧来说,这些被杀害和伤害的学生有什么错呢?
学校要反思什么呢?怪自己对学生太严格?怪自己没有闭着眼睛让他拿到毕业证?
在此,也奉劝有些人,千万不要试图假借“反思”的方式去为这些垃圾人、罪犯、凶手、畜生推卸责任,淡化罪责。
希望他们和家人以后不要碰见这些泄私愤的垃圾人。
否则,到时候他们会以什么理由反思自己的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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