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自主申报责任 宝安西乡一“二房东”被罚1000元
11月13日晚,宝安区西乡街道共乐社区网格巡查中队联合辖区派出所开展出租屋人员信息核查行动。行动中,巡查小组在对铁仔路37号一园区宿舍楼核查时发现,该宿舍楼402房有2名居住人员未按规定进行信息申报,随即协助社区民警开展调查处理。
据了解,该宿舍楼居住人员构成复杂,流动性大,而二房东张某平时疏于管理,未按规定申报居住信息,也没有对住户进行自主申报宣传,未履行自主申报责任。
经过调查取证,社区民警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对“二房东”张某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采写:南都记者 潘莹瑜 通讯员 黄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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