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一大哥”诈骗72万余元打赏女主播,一审获刑10年6个月
极目新闻通讯员 闫冠宇
沉溺于主播的一声声“大哥”中无法自拔,他骗取多人钱财打赏。经湖北省公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当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11月15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23年10月23日,75周岁的赵某在家休息时,朋友李某上门拜访,称自己的儿子陈某在医院治疗时出了医疗事故,跟医院打官司需要钱打点关系,向其借款15000元。赵某念及李某是自己多年的老友,想着为其缓解燃眉之急,就给了李某借款。此后,李某以找律师需要花钱等理由多次向赵某借钱,直到赵某几十年来的积蓄被全部借光。去年11月13日,幡然醒悟的赵某报警称,自己被诈骗39万余元。
随着公安机关展开调查,事情的真相渐渐浮出水面。时间回到2020年7月的一天,李某待业的儿子陈某刷抖音时结识了一位女主播,还为其打赏了几百元钱的礼物。慢慢地,陈某喜欢上了这位女主播,打赏的额度也越来越高。
2023年2月,陈某在短短一个月内,便将父亲给他用于买房的十万元全部打赏,虚荣心在女主播的一声声感谢中得到极大满足,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此时的陈某已然身无分文,为在直播间继续扮演“老板”“大哥”的角色,陈某编造谎言,称因自己在某公司务工时受伤,医院没有治疗好,需要筹钱找医院打官司,并且伪造虚拟人物、前往法院等地,通过打电话、微信视频、发照片等方式骗取其母亲李某和亲朋好友的信任。2023年5月至11月,陈某自己及通过其母亲李某出面向亲朋好友赵某、刘某、王某、胡某等7人共计借款729900元,借款全部被陈某用于打赏主播。
2024年2月20日,公安机关以陈某涉嫌诈骗罪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
案件审查中,承办检察官认为,此案有2大焦点:一是陈某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那么陈某的母亲李某是否系诈骗罪的共犯?二是被害人的钱款均被陈某用于直播打赏,他们的损失如何挽回?
承办检察官通过仔细审阅案件材料,认为陈某的母亲李某也是被骗人,其因为爱子心切,听信了陈某的谎言,主观上为借款帮助儿子打官司,以为陈某打赢官司后能够及时归还,客观上实施了借款行为,与陈某无诈骗的共同犯罪意思联络,因此李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的共犯,应当将李某所借钱款全部认定为陈某的诈骗犯罪金额。但李某作为借款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有返还钱款的义务。
同时,为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损失,经释法说理,陈某打赏的主播认识到接受陈某的打赏不属于善意取得,该打赏系涉案违法所得,后自愿退回打赏金额35万元。目前,已经按比例发还给被害人。
2024年5月15日,公安县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并提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的量刑建议。法院经依法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如上判决。
目前,相关部门正发挥工作合力,进一步做好追赃挽损工作。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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