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骑车撞上1米多高供热管道不幸身亡,安全隐患该整治了
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必经之路拦路虎,时隔一年终咬人。”11月11日、13日,山西沁县有网友发布视频称:沁县定昌镇某村一段供热管道架在路上,距地面只有1米多。11月9日晚,一位骑电动车的村民不慎撞上管道,抢救无效不幸身亡。(据11月14日大风新闻报道)
11月14日下午,发布视频的网友称,应相关部门要求,他已将13日发布的视频删除。当天下午,当地一位知情者称,不幸身亡的村民是她娘家村的,后事正在处理中。定昌镇政府一工作人员表示,他也是从网上关注到相关信息的,镇政府对此事非常重视,目前正在推进之中,最终肯定会妥善解决。
事发路段(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根据视频的内容,一截管道横穿道路,架在两堵墙中间。骑电动车途经此处的群众必须提前减速、大幅度低头才能通过。否则,肯定会撞上管道发生事故。一男子现场测量显示,管道距地面约1.3米。发布视频的网友称,事故现场无灯光、无标识、无监控。
如果村民骑车撞上管道后不幸身亡属实,这起意外就太令人痛心了。视频评论区有网友称,管道高出地面带来的安全隐患存在几年了。既然如此,就早该得以解决,而不是等到出了人命才引起重视。也有网友留言称,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先有暖气管道后有路的。即使是管道建设在先,道路修建在后,如果管道成了路障,存在安全隐患,那么,这个问题就要及时处理。
管道离路面只有1.3米(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多个地方的供热设施安全使用规定都提到,城市热力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外缘安全距离范围内禁止擅自修建建筑物或从事挖掘、打桩、爆破等活动。有的明确这个安全距离为1.5米,在此范围内不得从事影响城市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如果是先建有管道,管道与地面的净空这么低,为何要在管道下修路?如果不得不在此修路,有没有想到如何处理管道造成的障碍?或者,当初建设管道时,有没有想过要预留一定的安全空间?
不管怎样,现状是这条路存在安全隐患,就如网友在顺口溜中提到的“必经之路拦路虎”,发生意外就会是早晚的事。如今不幸造成了意外事件,就再也不能对安全隐患与通行不便的问题熟视无睹了,解决隐患再麻烦,也该以安全为重,或者封闭道路,另辟蹊径,或者抬高管道与路面之间的净空,以排除通行障碍。
沁县住建局一工作人员介绍,住建局是供热公司的主管单位,他会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领导反馈,尽快解决。悲剧的发生就表明安全无小事,确实该解决问题了。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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