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际华集团董事长等高管遭上交所处分,涉10亿借款事项
随着监管持续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越发成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保障。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2024】208号纪律处分决定书,对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际华集团)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际华集团及时任董事长吴同兴,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夏前军,时任总会计师刘改平,时任董事会秘书邱卫兵,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从违规情况来看,信息披露不及时成为际华集团高管遭通报批评的主要原因。根据上交所处分决定书,际华集团主要存在两项违规:一是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借款事项,且未在股权交割前及时解决相关借款事项;二是募投项目未及时履行延期的审议程序也未及时披露。
2022年12月31日,际华集团公告称,拟将持有的陕西际华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简称“陕西际华园”)100%股权及全部债权转让给控股股东子公司新兴际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际华资管”),交易价格8.3亿元。
2024年7月16日,际华集团公告显示,2023年1月13日,陕西际华园向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支付12.34亿元通过招拍挂购买土地用于开发建设。资金来源于际华集团对陕西际华园的借款10亿元,借款起始日2023年1月11日,借款利率5%。
2023年1月17日,际华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转让陕西际华园,2023年2月17日陕西际华园交割完成,且际华集团收到际华资管支付的股权和债权转让款。但际华集团对陕西际华园的借款本金10亿元于2023年2月20日才归还,借款利息561.64万元于2023年4月1日才归还。际华集团未就上述控股股东关联方借款事项及时披露,直至监管问询后才披露,也未按规定在出售资产相关公告中明确解决方案并在交易实施完成前解决。
另一项违规则是募投项目未及时履行延期的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根据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司前期多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按预定日期达到可使用状态,未及时履行延期的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
此前,际华集团“完善各专业研究院功能建设项目”“长春目的地中心项目一期”“服装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鞋靴智能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特种防护装备生产研发基地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为2012年7月、2016年12月、2022年12月、2023年12月、2022年12月,“终端市场网络建设项目”未明确项目建设周期。公司将上述六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长至2025年12月。
际华集团“重庆际华园目的地中心项目一期二阶段”“际华园·长春目的地中心一期项目二阶段”“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应急保障基地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为2018年4月、2018年4月、2022年12月、2022年11月,际华集团将上述四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
相关项目未能按预定日期达到可使用状态,际华集团未能按规定及时就延期上述募投项目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履行披露义务,迟至2024年8月27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迟至2024年8月28日才予以披露。
上交所方面表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际华集团及时任董事长吴同兴,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夏前军,时任总会计师刘改平,时任董事会秘书邱卫兵予以通报批评。”
事实上,随着监管层着力提升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执法力度也持续加强。据不完全统计,年初至今,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沪深北交易所累计针对880家A股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发布超1800条处罚信息,剑指信息披露违规、财务类违规、减持违规、短线交易违规等。从违规类型来看,信息披露违规案例较多,涉及857条,占年内所有处罚信息的比例近五成。
公开信息显示,际华集团是新兴际华集团所拥有的三家上市公司之一,其余两家分别是新兴铸管股份和海药股份。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是集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和生产经营于一体的大型国有独资公司。新兴际华集团聚焦冶金、轻纺、装备、应急、医药五大主业,是目前综合实力和技术水平位居世界前茅、产量销量居于世界前列的球墨铸铁管生产研发基地。
南都记者 于典 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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