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纪违法 肇庆1人被开除党籍 1人被“双开”
南都讯 记者蔡雯 11月8日——10日,清风肇庆相关通报显示,因严重违纪违法2人被查,其中广东金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黄日雄被开除党籍;广宁县纪委原常委、县监委原委员江先毅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违规经商办企业、买卖股票 黄日雄被开除党籍
相关通报称,经查,黄日雄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借用管理对象的车辆;违背组织原则,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廉洁底线失守,违反有关规定占有公物归个人使用,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买卖股票;作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巨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在融资贷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日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肇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肇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日雄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跑风漏气,泄露纪律审查工作秘密 江先毅被“双开”
相关通报称,经查,江先毅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执纪违纪,跑风漏气,泄露纪律审查工作秘密;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江先毅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肇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江先毅开除党籍处分;由肇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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