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共享单车停放规范 龙华街道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为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强化经营者管理责任,消除公共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品质、保障市容秩序,11月6日,《龙华“执”播》2024年第十八期开播。本期直播聚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领域执法,由龙华街道办事处的执法人员刘力、袁鹏龙依法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专项执法检查。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李绪兵、张素琼,龙华区人大代表梁路平,龙华区政协委员宋勇华,全程参与执法监督。
“共享单车”管理合规范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一行来到龙华大道,对附近人行道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情况进行巡查。据品牌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考虑路面和市容环境等因素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主要投放在交通枢纽、商业区和居民区周边区域,以便满足市民的用车需求。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又叫‘共享单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执法人员介绍道,“近年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快速发展,有力推动了分享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存在车辆过度投放、停放不符合规定和因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等车辆清理不及时问题,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和正常通行,形成公共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普法中提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经营者应当通过使用服务协议约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使用人遵守道路交通通行规则和车辆停放管理要求,不得占用禁止停放区域。在限制停放区域停放的,应当停放在规定地点。在其他区域停放的,不得妨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如果经营者有违反相关规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因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停放不符合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经营者应当及时进行清理。未及时清理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清理,并按照未及时清理车辆每辆二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违规停放执法须严管
随后,执法人员在人行道巡查。“规范停放需要符合三条原则,即不能存在安全隐患、不能阻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不能影响整体市容秩序。”执法人员解释道,“具体来说,就是不能停放在车行道、人行道、公共绿地、人行天桥、隧道等禁止停放区;不能停放在限制停放区,需要整体停放在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内。以我们现在看到的道路路侧带为例,这是限制停放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均需要整齐停放在白色的停车线内。”
此时,执法人员发现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在公共绿地中,属于不规范停放的情形,立即责令经营方现场处置,将共享单车规范停放在白色停车线内,并现场开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执法人员补充道,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公开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者以及车辆投放数额,并与经营者签订经营服务协议。“目前,根据中标公告,在深圳市投放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仅有美团、青桔、哈罗三种品牌的自行车,而且每辆自行车投放前均需要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其投放数量也是有严格控制的。”
执法人员总结,本次执法过程中发现一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在禁止停放区域,影响行人通行和市容市貌,根据相关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者负有管理责任,应及时清理停放不符合规范的车辆。“后续我们也将不定期对其进行巡查。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在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时能够自觉停放在划线区域内,共同保障市容环境秩序。同时欢迎各位市民主动参与积极监督,拓宽我们的执法监督渠道。”执法人员强调道。
全程参与监督的龙华区人大代表梁路平表示,这次执法直播中执法人员普法到位,希望广大市民也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乱停乱放,为市容市貌的维护出一份力。全程参与监督的龙华区政协委员宋勇华表示,执法直播能让各方参与到社会建设中,同时也拉近了和市民的距离。
普法小问答
Q:如果市民发现有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不规范的行为,有什么渠道可以反映或者投诉呢?
A:市民可以通过深圳12345热线进行举报投诉,反映相关问题,执法人员收到投诉后会安排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实处理。
Q:执法队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是怎么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检查工作的,一般是如何处置的?
A:执法队与三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方均建立了工作群,并每日安排巡查员在路面上进行巡查。巡查员若发现有停放不规范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将会在工作群中通知相应公司的运营管理人员,要求其限期进行清理。巡查员会定期回头看复查,若发现该公司未在指定期限内清理,执法人员将在现场进行取证,按照200元/辆进行罚款。区相关部门每季度均会对三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公司的运营及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考核将会征求各街道意见,对于考核结果不佳的公司,将会削减其自行车投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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