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活化石”、探索新机制,湖北长阳法院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极目新闻通讯员 聂莹
湖北长阳,屹立于清江之畔,山水林田湖一应俱全,素有“八百里清江美如画,三百里画廊在长阳”的美誉,曾入选全国最美家乡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成为长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托,人民法院该如何作为?
11月8日,记者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长阳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05件,一司法保护基地于今年7月初由省法院推荐至最高法参评全国“十佳修复基地”。以司法之力护一方山水、兴一方经济、保一方平安,长阳法院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守护植物界“活化石”
走在乐园二墩岩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司法教育基地,大片珙桐花迎风飘动,犹如漫天飞舞的白鸽。
珙桐,俗称“鸽子树”,是6000万年前新生代第三纪留下的孑遗植物,为中国独有、国家濒危一级保护珍稀植物,被誉为植物界的大熊猫。
如何运用法治力量保护植物界的“活化石”?
1987年1月,长阳法院审理了首起乱砍滥伐危及珙桐濒危植物案,依法追究了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树立珙桐保护的司法红线。
2023年8月,长阳法院在乐园二墩岩省级自然保护区建立生态保护司法教育基地,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模式。
珙桐
“依托珙桐司法保护基地建立带来的‘全流域保护、分类别管理、专门化审判’创新优势,长阳法院逐步构建起以‘案件审理﹢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法治教育及宣传’为主线的绿色司法保护体系,设立了清江白甲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清江国家湿地公园、花香水岸等四个多功能生态环保教育基地和7个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清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长阳法院环资“四合一”团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创新碳汇赔偿“新机制”
“猎杀一只野兔,认购16.18吨林业碳汇。”今年7月,长阳法院受理的一起非法狩猎案,成为湖北省首张林业碳票正式签发后首例“林业碳汇+生态司法”修复案件。
2023年8月,被告人向某在长阳榔坪镇自家附近田里,使用土铳猎杀野兔一只。
“猎杀野兔不仅导致野生动物资源被破坏,也会造成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如果坚持按传统思路办理该案,生态环境将得不到及时有效修复。”承办法官提出在此案中运用认购“林业碳汇”方式。
经向被告人释明林业碳汇概念以及林业碳汇修复的法理依据和必要性,向某自愿认购16.18吨碳汇,用于其破坏生态资源的替代性修复。
因地制宜、因案施策,让生态“破坏者”转变为生态“保护者”,长阳法院不断寻求生态修复“最优解”。
碳汇林司法实践基地
今年8月,长阳法院联合检察院、林业局,在观坪林场挂牌设立碳汇林司法实践基地,为认购林业碳汇、购买林业碳票修复生态提供平台基础。同时,在一起非法狩猎案中引入“林业碳汇+劳务代偿”修复模式,实现机制探索与司法实践双向发力。目前,长阳法院已在3起非法狩猎案件中,劝诫引导被告人自愿认购林业碳汇124.09吨、价值11700元林业碳票。
协作联动共护清江画廊
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必须联防共治,凝聚保护合力。长阳法院加强生态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和执法主体协作联动。
去年6月,在磨市镇三口堰村一处拆违现场,由长阳法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磨市镇政府等多家单位共同见证,被执行人长阳某管理有限公司非法违建房屋及设施被依法强制拆除。
这是长阳法院加强部门协作,依法规范支持环境行政执法的一个缩影。
除此之外,长阳法院联合县检察、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构建运行涉环境资源行政非诉案件“123”联动执法机制,有效解决涉生态案件专业性问题,去年共办理协作案件6件,占总案件的一半,实现环保非诉执行案件裁定准予执行率100%。
清江,自西向东横贯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宜昌市,如何用法治力量护好一江碧水永续东流?
今年6月,恩施、宜昌两地法院齐聚清江源头,召开清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会,十家基层法院共同签署《恩施、宜昌两地法院清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宣言》,建立健全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切实扛起清江流域保护的司法担当。
今年8月,长阳法院环资“四合一”团队来到恩施州建始县法院,就一起跨恩施、宜昌两地清江流域的非法捕捞案,开展经验交流座谈会,并就适用法律相关问题进行研讨,达成共识,进一步落实《恩施、宜昌两地法院清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宣言》。
“恩施、宜昌两地法院建立了办案协作机制、恩宜边界涉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加强了在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生态修复、普法宣传、典型案例指导等方面的司法协作。”长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莉说。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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