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渔网”碰“法网”,利川公安严打“非法捕捞”共护水域生态安全
极目新闻记者 李博
通讯员 王勇超 赵万佳
“以后再也不捕捞了,以后也会劝导身边朋友们遵纪守法。”11月4日,在利川市公安局佛宝山派出所民警、利川市人民法院和利川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刘某(化名)等4人将900斤7000余尾鱼苗放流到佛宝山水库中。
鱼苗放流现场
今年5月17日,利川市公安局佛宝山派出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有人在水库非法捕捞。佛宝山水库位于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于二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禁伐、禁捕。
接到举报后,利川市公安局佛宝山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佛宝山水文站调取现场监控,并锁定车牌,追踪行车轨迹,最终在汪营镇一超市内追踪到4名犯罪嫌疑人。
刘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现场查获非法捕捞的鱼20余尾。经讯问,4名犯罪嫌疑人对在禁捕区非法捕捞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当时,嫌疑人把网来的鱼已经煮熟在餐桌上食用了,我们通过走访调查大量取证,把4名嫌疑人全部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佛宝山派出所教导员吴涛说道。
为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综合效应,办案人员坚持案件办理与生态修复同步,充分释法说理,引导嫌疑人主动以“增殖放流”等方式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刘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表示自愿承担对水域生态造成破坏的责任赔偿,主动购买鱼苗投放水库中,以实际行动修复生态环境。
据了解,今年以来,利川公安共破获非法捕捞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下一步,利川市公安局将保持对非法捕捞“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加强执法检查频率,切实维护星斗山国家自然保护区水域生态安全。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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