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被行政处罚,股票7日停牌一天
11月6日,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602 SZ,以下简称“世纪华通”)发布公告,因公司2018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于11月7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11月8日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变更为“ST 华通”。
中国证监会调查显示,世纪华通在2018年至2022年年报中存在商誉减值测试不规范、商誉原值披露错误、分部报告披露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等多项违法事实。
其中,包括2018年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2019-2022年年报商誉原值披露错误、2019-2022年年报报告分部披露不合规、2020-2022年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虚增或虚减利润。此外,还存在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0年-2021年年报等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中国证监会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世纪华通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王苗通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现任公司董事长兼CEO王佶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90万元罚款;现任财务工作负责人钱昊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时任财务总监赏国良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时任财务总监纪敏被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世纪华通股票将于11月7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11月8日开市起复牌,简称由“世纪华通”变更为“ST 华通”,日涨跌幅限制调整为5%,同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世纪华通方面称,公司董事会对此事件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内部治理和规范运作,以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此外,世纪华通还表示,尽管面临此次风险警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一切正常,财务状况整体良好。
根据今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世纪华通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55.29亿元,同比增长58.66%;归母净利润为18.03亿元,同比增长26.17%;实现扣非利润17.82亿元,同比增长47.9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达34.62亿元,同比增长了38.72%。(详见报道《世纪华通第三季度营收、利润居A股游戏板块第一》)。
采写:南都记者 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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