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场里男子抱小孩意外摔倒,导致多处骨折 法院判经营方承担40%责任
每逢周末、节假日,游乐场会有不少家庭来打卡。一次在成都的一家游乐场游玩时,市民唐先生意外摔倒受伤,多处骨折。随后,唐先生将游乐场经营公司告上法庭,认为是其没尽到足够的安全保障义务,才导致摔伤严重。而经营公司认为,系唐先生自身疏忽大意导致。
红星新闻记者近日了解到,金牛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经营公司作为服务提供方,不仅应当承担提供服务设施的义务,也依法负有在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同时,唐先生作为成年人,对自己摔倒受伤后果也存在一定过失。法院判决,游客承担主要责任,经营公司承担次要责任。
游乐场内摔倒后多处骨折
男子将经营公司告上法庭
2023年,在成都的市民唐先生购买了一处游乐场的年卡,该游乐场由A公司负责经营。
同年12月18日,唐先生一家人来到游乐场玩耍。在一处荡秋千的场地,唐先生意外摔倒受伤,而该场地是一处铺满石头、路面不平的斜坡。
受伤后,现场工作人员拨打急救电话将唐先生送至医院。经医院诊断,唐先生右三踝骨折、右腓骨下段骨折、右踝关节半脱位伴下胫腓联合分离、右距骨内侧可疑骨折等。随后,唐先生在医院接受手术治疗。
A公司除在唐先生入院初期为他垫付2万元医疗费外,就没有再向其支付任何费用。因双方就后续产生费用的分担问题协商未果,唐先生将A公司诉至金牛法院。
唐先生认为,自己在游乐场内摔倒受伤,场地内带有斜坡,路面不平,还铺满圆滑的石头,非常容易滑倒,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但A公司既没有在现场安装防滑设施,也没有设置警示标志,没有尽到足够的安全保障义务。他表示,A公司应当对自己因受伤产生的各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而A公司认为,唐先生的受伤主要是自身疏忽大意的过失所致,与公司无关。A公司认为,受伤场地的斜坡上,石头虽不规则,但是紧凑地平铺在地面上。唐先生抱其小孩经过斜坡面,因为小孩的身体遮挡视线,唐先生未注意到斜坡地面,身体失去平衡才意外摔倒。唐先生的伤情与A公司无因果关系,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经营公司承担次要责任 赔偿四成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A公司作为服务提供方,不仅应当承担提供服务设施的义务,也依法负有在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唐先生在游乐场游玩期间,在抱着儿子行走于石子路面时摔倒受伤,摔倒处路面凹凸不平,A公司存在未在合理限度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违约行为,致使唐先生人身遭受损害。A公司对唐先生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唐先生作为成年人,在行走过程中也对自身安全存有谨慎的注意义务,以避免损害的发生,唐先生对其摔倒的发生存在疏忽大意,安全注意义务有所欠缺,故对自己摔倒受伤的损害后果,也存在一定过失。
结合双方存在的违约过错责任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原因力、关联度,酌情认定唐先生对损害后果承担60%的主要责任,A公司承担40%的次要责任,据此,法院判决A公司按照40%的比例承担唐先生的各项损失共计70050.70元。
李果 甘雨 红星新闻记者 颜雪 法院供图
编辑 于曼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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