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镇开出2万元罚单,涉及食品安全!
记者从信用佛山获悉,佛山市禾夫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被南海区里水镇人民政府没收全部所得并处以2万元罚款。里水镇人民政府回复记者称,据有关部门反馈,该司代加工的某种含芥末食品中二氧化硫含量超标,目前该批次食品已启动召回程序。
根据信用佛山公示的信息,该企业生产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对其做出没收违法所得2800元,罚款2万元的决定。然而,公示信息并未披露该企业具体生产的食品信息以及后续处理步骤。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中,列明了13种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就涉事企业生产了什么禁止生产经营的产品、涉事产品后续如何处理等相关问题,记者尝试咨询了里水镇人民政府以及涉事企业。涉事企业一位工作人员在获知记者来意后,以“不方便告知”为由拒绝了采访;里水镇人民政府称,据市场监管相关部门反馈,该企业代加工了一种含芥末食品,销售环节被检验出芥末中二氧化硫含量超标,溯源为某种原料带入。现该批次食品已启动召回程序,召回产品将按规定没收销毁。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发布的科普信息显示,二氧化硫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通常情况下以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等亚硫酸盐的形式添加于食品中,或采用硫磺熏蒸的方式用于食品处理,发挥护色、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的作用。在符合标准情况下使用的二氧化硫,不会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损害。
但如果人体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则容易产生过敏,可能会引发呼吸困难、腹泻、呕吐等症状,对脑及其它组织也可能产生不同程度损伤。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佛山市禾夫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地址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金淼路7号琻璟食品制造中心13A栋之二(住所申报),法人代表为陈浩,经营范围为食品生产;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等。天眼查数据显示,目前该司分别由佛山铭浩铭月科技有限公司与张夕平控制,持股比例分别为90%、10%。该司旗下有一家100%控股企业,名为广东禾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该司部分产品 图源:“梦里水乡”微信公众号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唐宇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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