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辟谣“成都连环奸杀案专挑女学生下手”!多人传谣被处罚
近日,网传“成都出现连环奸杀案,专挑学生下手,目前已奸杀4名女学生”等信息。11月4日,南都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获悉,网传信息均为谣言。
被辟谣的聊天记录截图。
近日,网传“成都出现连环奸杀案,专挑学生下手,目前已奸杀4名女学生”等信息。这些信息主要是由聊天记录截图传播,上面有“这边有4个女生被奸杀了”、“还有2个尸体没找到”等信息。
11月4日,南都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获悉,近日,网传“成都出现连环奸杀案,专挑学生下手,目前已奸杀4名女学生”等信息,经成都市公安局核查,成都近期未发生过此类案件,成都市公安机关也未接到过此类案(事)件报警,网传信息均为谣言。
目前,成都市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平台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人李某妍(女,19岁)、朱某林(女,20岁)、杨某佳(女,19岁)给予行政处罚。
通报还提醒,请广大网民不要轻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对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查处。
南都此前曾报道多起因造谣而被依法处理的案例。10月23日,广东肇庆一男子为博人眼球,称外省人团体作案偷小孩,造谣者禤某后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10月17日,四川成都有网传消息称,成都启动万亿拆迁,有人获赔偿5千万,最终造谣者范某等4人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薛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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