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第四次修订,正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公告称,《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据了解,《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是广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共同研究起草。
在粮食安全领域的立法工作中,广东走在全国前列。2009年3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国首部粮食安全保障地方性法规。
据了解,《条例》分别于2014年9月、2020年9月、2021年9月进行了三次修订。本次修订,是《条例》自实施以来的第四次修订,也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实施后,《条例》的首次修订。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条例》修订的内容调整近50%。据草案显示,修订后《条例》的章节从6章增加为9章,具体条文由40条增加到65条,字数由4000余字增加到9000余字,对很多重要内容都进行了修改。
从章节上看,草案进行了较大调整。《条例》现有“总则”“生产与经营”“储备与管理”“调控与应急”“法律责任”“附则”等6个章节,草案则修改为9个章节:即“总则”“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流通”“粮食应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南都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为对标上位法,完善粮食安全领域的制度设计,已有福建、黑龙江等地,先后针对相关地方性法规开展修订工作。
采写:南都记者 朱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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