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品牌虚假宣传!曾是许多人的“年货必买”,网友:原来买错了
说到曲奇饼干,不少人都会想到蓝罐曲奇,更是不少吃货心中“年货必买之一”。
“丹麦蓝罐曲奇,送礼体面过人”,这一句家喻户晓的广告语让蓝罐曲奇深入人心。
不过,蓝罐曲奇与皇冠曲奇,你们分得清吗?
因包装和口味相似,常常在社交媒体上被网友们测评、对比,甚至有网友感慨“一直以为这俩是同一个”。
其实,这两个品牌的曲奇不仅不是同一家,甚至还对簿公堂多年!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披露最新判决结果:皇冠丹麦曲奇胜诉,蓝罐曲奇因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被判败诉赔偿。
被判商业诋毁
“蓝罐”刊登声明
消除对“皇冠”的商誉影响
蓝罐曲奇于10月18日在其官方网站及官方微博平台上发布了一则声明:
品牌就皇冠丹麦曲奇状告其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的案件进行了说明,同时就其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
蓝罐曲奇官方微博声明截图
“皇冠”方面,相关负责人表示,已于此前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丹麦丹尼诗特色食品有限公司(皇冠丹麦曲奇出品方,以下简称丹尼诗公司)与迈大食品(上海)有限公司(皇冠丹麦曲奇中国经销商,以下简称“迈大公司”)在其与蓝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经销商等相关方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胜诉,且蓝罐曲奇对此判决未提起上诉。同时,该负责人也提供了此案的判决书。
双方对簿公堂
“皇冠”诉“蓝罐”不正当竞争
蓝罐败诉赔偿
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原告皇冠丹麦曲奇诉称,皇冠丹麦曲奇已经连续多年在全球及中国大陆市场同类产品中销量领先,属于知名商品。而蓝罐曲奇在其极限用词、产地、丹麦皇室御用称号等方面存在虚假宣传,同时也曾作出公开贬低皇冠丹麦曲奇声誉,损害其商业信用的商业诋毁行为。
因此,皇冠丹麦曲奇于2019年对蓝罐曲奇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经销商等相关方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书指出:
蓝罐曲奇在宣传中使用极限用词,在蓝罐曲奇视频广告和官方微博多次宣传市面上只有蓝罐曲奇唯一获得丹麦皇室御用的称号,实际上,市场上还有其他丹麦曲奇品牌同样获得过丹麦皇室御用认证,其宣传“丹麦蓝罐自诞生以来,陪伴几代丹麦皇室成长”,事实上其于2009年才获得丹麦皇室御用认证。上述不实宣传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扰乱了市场的竞争环境。
另外,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生效判决对于奇新公司主张迈大公司仿冒其包装装潢的主张未予支持”,故蓝罐曲奇使用“浑水摸鱼”“蒙蔽消费者”的表述,极易误导消费者认为皇冠丹麦曲奇产品故意使用近似包装欺骗消费者,对皇冠丹麦曲奇产品的声誉造成了损害,构成商业诋毁。
左边:皇冠曲奇,右边:蓝罐曲奇
因此,法院最终判决蓝罐公司立即停止涉案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行为,需在其官方网站、官方微博连续三日刊登声明,并赔偿皇冠公司55万元。
皇冠曲奇因产地来自印尼
曾被判虚假宣传
实际上,早在2015年,双方就通过诉讼打起了“曲奇法律战”,当时赢的是蓝罐。
当时,作为双方法律较量的第一回合,蓝罐曲奇起诉皇冠曲奇产品正面图案与其装潢近似,产地、质量、制作成分虚假宣传,认为皇冠曲奇构成不正当竞争。
随后法院作出判决,认为皇冠曲奇在2014年以前产地都在印尼,且未有证据显示其与“皇家”的关系,因此判皇冠曲奇赔偿蓝罐曲奇200万元。
打起“法律战”的根本原因是在于当时双方还处在快速扩张市场的过程中,而诉讼是商战的一种。
公开资料显示,皇冠曲奇与蓝罐曲奇均于上世纪90年代进入中国内地市场,来自丹麦、成分优良等卖点一度让两家曲奇引领中国市场曲奇消费风潮,并随之成为年节之时家庭伴手礼的优选。
截至目前,皇冠曲奇与蓝罐曲奇均为国内曲奇品牌中的领头羊。
此次丹麦皇冠曲奇胜诉
引发网友热议
对于此次蓝罐的败诉,不少网友惊讶:“以为是一家的,只是换了封面,结果是两家的”“傻傻分不清”。
还有不少网友表示,从小吃到大的是蓝罐曲奇,“一直以为蓝罐是最正宗的,皇冠曲奇是来碰瓷的”。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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