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孩遭强奸不予立案”,处理责任人岂能轻拿轻放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10月29日,“临夏12岁女孩遭多人强奸,警方未立案”一事有新进展。女孩叔叔告知,检方已受理其对办案民警渎职、滥用职权的控告。检方回应案件在办理,办结后会通知。(据10月31日澎湃新闻报道)
警方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截图)
“临夏12岁女孩遭多人强奸,警方未立案”一事,在女孩叔叔马先生在网上发布《举报信》后,引起舆论关注后,事件最终得到处理。
2023年4月17日,临夏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对被告人马某甲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对被告人司某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对被告人马某乙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对被告人周某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对相关罪犯的判决越重,公众的疑问就越深:他们的罪恶如此深重,犯罪事实如此清晰,为什么在2021年8月6日,临夏市公安局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而且,在当年9月3日,临夏市公安局在《刑事复议决定书》中称,经审查,认为此前该局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书》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维持原决定。
现在看来,所谓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成为一个大笑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说相关民警因为法律业务水平不高,这一点恐怕无法令人信服,因为这是法律常识。警方的不作为,导致不少人怀疑,相关罪犯是不是有什么背景。虽然当地澄清,四名被告人均是农民,家庭条件一般,均依靠打工为生。但依然没有得到公众的认可。可见办案错误,会导致什么样的恶果。
更严重的是,据媒体报道,当时案件移交至临夏市检察院后,检察院认为该案不构成犯罪,决定对嫌疑人不予逮捕,并办理了取保候审。
为什么这样的事情一再发生,让罪犯得不到法律惩治,导致女孩家属上网维权?我们看到,在事件引起舆论关注后,犯罪嫌疑人迅速被当地公安刑拘,4天后,被当地检察院批准逮捕。这个处理速度与当初的不作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应该说,相关人员办案出现这么严重的差错,当地应该查找流程,找到责任人,严肃追责,还要看是否存在违法甚至涉嫌犯罪的行为。据媒体报道,当地已依规依纪依法对州市检察、公安机关12名履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处理。
那么,只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政务处分或调离公安系统就够了吗?这难道只是“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吗?到现在,公众依然不知道,当初警方为何执意“不予立案”,也不知道背后是否有其他原因干扰。
受害人家属对相关民警渎职、滥用职权等提出控告,是合情合理合法之举,就是要将事情调查清楚。当地对责任人的处理不能轻拿轻放。不管是谁,如果不依法办事,就应该承担责任,付出代价。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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