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公布第二十六期裁判评议,认定1例裁判错漏判
10月29日晚,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进行了本赛季第二十六期(20241029期)裁判评议工作。根据相关俱乐部的申诉意见,本期主要评议了2个判例,均来自中甲联赛,最终评议组认定其中有1例错漏判。
本期评议会仍采用视频会议形式,邀请两名来自社会和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以及中国足协纪检人员代表列席旁听会议,采用评议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形式,得出评议结论如下:
判例一:中甲联赛第29轮,上海嘉定汇龙vs石家庄功夫,比赛第25分钟,上海嘉定汇龙7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射门,球疑似接触守方石家庄功夫20号队员手臂,裁判员未判罚手球犯规。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守方队员手臂处于自然位置,也没有附加的向球移动的动作,虽然球接触了手臂,但这不是手球犯规。裁判员做出的不是手球犯规的决定正确。
判例二:中甲联赛第29轮,云南玉昆vs大连英博,比赛第83分钟,大连英博进球,裁判员初始判进球有效,VAR介入,裁判员经在场回看后改判攻方大连英博40号队员进球前手球犯规在先,进球无效。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首先一致认为:VAR所查看的视频,其角度不能清晰证明球是否与攻方大连英博40号队员手臂有接触,不能证明裁判员的初始判罚(进球有效)出现了明显、清晰的错误,根据竞赛规则及VAR操作规范,VAR依据此视频介入属于错误介入。裁判员在场回看后,依据此视频做出改判也属于错误。
同时,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根据现有视频可以判断,球未接触攻方大连英博40号手臂,攻方不存在手球犯规,进球应为有效,裁判员改判为进球无效的最终决定错误。
中国足协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接受俱乐部的反馈和申诉意见,并针对其中重点判例以及社会关注度高、有利于统一判罚尺度的典型判例开展评议并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对相关错漏判裁判员作出内部处罚。
(来源:中国足协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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