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涉民企社矫对象可申请“绿色通道”
极目新闻通讯员 何群
“实在太好了,有了这个机制,我外出跑市场就更加方便了,感谢检察官为我们民营企业提供的‘服务’,接下来我还要持续扩大生产规模,我对公司后续经营充满信心!”在会签现场,民营企业代表张某高兴地说道。
10月29日,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进一步探索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社区矫正监管执法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新模式,该院与宜城市司法局在市“检察护企服务站”联合会签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协作机制》(下称《机制》)。
会签现场(通讯员供图)
据了解,《机制》是在前期开展调研座谈、实地走访、征求各方意见等基础上制定出台的,共形成优化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意见二十条,对涉企社矫对象的身份认定,外出申请、审批、管理、核销,以及检察机关的监督内容等作了详细规定。《机制》立足现行法律和政策的框架,为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搭建了“绿色通道”,着力解决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经营活动受到限制、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等现实问题,有效实现社区矫正和涉企矫正对象生产、生活“两不误”,真正做到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矫得好”。
会上,宜城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检察官针对《机制》的相关问题向现场的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作出进一步解读,并鼓励他们依法依规经营企业、按程序申请外出。
“《机制》的会签是平衡刑罚执行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促进矫正对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恢复正常生活具有重要意义,不仅为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也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司法温度与务实。”受邀出席的襄阳市人大代表杨秀兰给予高度评价。
(来源:极目新闻)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0538资讯网整理发布,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8641340@qq.com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