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医院已注销,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10月25日,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医疗机构注销公示,开鲁惠民医院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4日。
开鲁惠民医院是一家二级综合医院,位于开鲁县开鲁镇民族路南段东侧南环路北,被依法注销后,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登记号)开展诊疗活动,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来源: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来源: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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