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15% 调整偿还最高年龄
10月28日,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沈阳住房公积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若干政策举措”新闻发布会。经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5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措施。一是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调整为15%。该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二是调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40年减房龄,调整为50年减房龄,且不超过借款人偿还贷款最高年龄,最高贷款期限仍为30年。三是调整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倍数。已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倍数由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调整为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5倍。四是调整职工偿还贷款最高年龄。缴存人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偿还贷款最高年龄由男65周岁、女60周岁,调整为男68周岁、女63周岁,或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贷款期限仍为30年。(澎湃新闻)
(来源同花顺,以上信息为南都·湾财社AI大数据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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