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完预付款就跑路!“职业闭店人”算不算诈骗?专家解读
10月22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召开预付式经营企业闭店逃债治理新闻通气会,联合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通报近期打击职业闭店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会议通报称,经公安部门前期核查取证,发现存在北京小蕃茄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艺术伞”)、北京木翼创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木艺艺术”)2家艺术培训机构涉嫌职业闭店。接到公安部门移转线索后,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对2家闭店企业及3家涉案背债中介机构、2名闭店人立案调查,查处虚假登记、协助虚假登记等违法行为,罚没款合计65.58万元,办成打击“职业闭店人”全国首案。
今年5月25日,央广网发布的《知名艺术培训机构突然闭店背后:是否涉嫌“职业闭店人”式跑路?》文章称,据家长不完全统计,艺术伞培训机构闭店“跑路”时涉及学员约2000名,剩余课时金额达2000多万元。另据家长介绍,艺术伞在北京市共6家门店。在闭店前不久,艺术伞部分门店仍在推销课程,鼓励家长们续课,预付费均在万元以上。(此前报道>>>知名艺培机构携千万课时费闭店!被曝涉“职业闭店人”式跑路!)
什么是“职业闭店人”?
“职业闭店人”一般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寻找目标企业,评估企业负债情况,按照负债总额收取一定比例佣金,以私下协商、秘密协议等方式操作,帮助面临经营困境的预付式经营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转移资产、逃避债务,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根据上述通报,经查,北京超莱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四川顺立杰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创企未来(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中介机构为经营不善的教培机构“艺术伞”提供闭店服务。上述中介机构通过招募“背债人”贾某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递交虚假登记材料、隐瞒重要事实,为“艺术伞”代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
另一案例中,韩某(个人)为经营不善的教育培训机构“木艺艺术”提供闭店服务,通过招募张某作为“挂名”法人、股东,递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为“木艺艺术”代办取得公司变更登记(备案)。
经核查认定后,北京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两起涉嫌职业闭店的多个主体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并同步撤销了“艺术伞”“木艺艺术”虚假变更登记事项,将闭店链条中韩某、张某、贾某等9名自然人认定为虚假登记直接责任人,自虚假经营主体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经营主体登记。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职业闭店人”通常会在闭店前,以店庆等名义组织促销吸引消费者预付费用。“职业闭店人”主导的闭店行为导致员工薪资被拖欠、消费者预付费用无法退还,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冲击了社会信用体系,给人民群众造成经济损失。
全国首案具有哪些意义?
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李凌松介绍,该局依据《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统筹推进预付费治理工作,在公安等部门支持下,通过健全事前风险预警、事中部门联动、事后打击惩戒的工作机制,形成对闭店企业、“职业闭店人”、背债中介、背债人群体全链条高压打击,着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在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吕来明看来,在“职业闭店人”和闭店经营者协同串通逃避债务的情况下,消费者挽回损失难度较大。“职业闭店人”逃避债务的行为,打击了消费者信心,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具有很大的危害性。
吕来明称,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和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北京办成打击“职业闭店人”全国首案,公布了闭店经营者、背债人、“职业闭店人”进行了处罚结果,体现了政府有关部门惩治这类违法行为的决心,向社会传递了明显信号,即对“职业闭店人”可以依据现行的法律制度加强治理和制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遏制“职业闭店人”的现象,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职业闭店人”行为涉及哪些法律责任?
10月22日,记者联系到艺术伞原运营经理罗某。他表示,自己也关注到了相关部门对案件通报的详情,对此事详情和最新进展,因早已离职,他并不清楚。
10月24日,艺术伞多名消费者对记者表示,因艺术伞的多家门店闭店且无法退费,他们只好额外加钱,选择把课时转到其它培训机构进行销课。截至目前,部分课时尚未销完,也没听说过要退费的情况。
吕来明介绍,“职业闭店人”的行为可能涉及三个层面的法律责任。首先,不管是债务人还是闭店的经营者,或者接受委托处理相关事务人,共同谋划串通损害消费者权益,则构成共同侵权,因此这不但是一种合同行为,而且是一种共同侵权行为,各方均应对消费者损失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其次,“职业闭店人”的行为还涉及行政责任。闭店的经营者和“职业闭店人”采取的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股权等行为,实际是进行虚假的登记来转移资产、逃避债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在经营过程中发现重大经营风险的,不得再收取预售费。在闭店前一个月,应通知消费者,否则应承担相关行政责任。
“本次通报的案例由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由市场监管部门作出处罚。说明本案例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是公安机关转移案件到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可能根据具体案情,本案未构成刑事责任。”吕来明说。一般来说,如果闭店经营者和“职业闭店人”恶意串通、逃避债务,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诈骗罪,因此可能需承担刑事责任。
如何打击“职业闭店人”?
吕来明表示,从根本上来说,“职业闭店人”行为发生的场景大部分是预付式消费。在打击“职业闭店人”方面,他认为,应对“职业闭店人”应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建立资金监管账户。比如,当预付款达到一定数量金额,应建立监管账户。目前,有些地方对预付款的资金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方面原因是监管分工不明确,二是监管成本比较高,导致一些经营者未开设监管账户,属于无人监管的状态,一旦发生风险,事后追究责任难度增加。
“对于‘职业闭店人’的打击,多部门要做好协同配合,”吕来明说,对于“职业闭店人”来说,真正的债务人隐藏在后,通过民事的诉讼,甚至行政手段难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在举证方面有困难,手段上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因此,涉及消费者众多、资金数额较大、资金去向不是特别清晰的情形,在具体查处过程中,公安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协同,这是非常好的办法。具体来说,根据不同的行业,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如果明显发生跑路的情形,由公安部门牵头,根据调查情形确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做出处罚。
河南理工大学财经学院金融系主任郭明杰表示,“职业闭店人”全国首案的处置维护了公平正义的市场秩序,对失信行为具有很强的震慑作用。从长远来看,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设多模态社会信用体系势在必行。所谓多模态就是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打造坚实的社会信用底层逻辑,营造公平、透明、健康的预付费市场环境。
(来源:央广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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