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求死!长春男子抛砖砸死路人核准死刑
10月21日,此前备受关注的“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迎来新进展。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周某死刑,死刑立即执行。
相关媒体此前报道,2023年6月,一名28岁女子小娄在吉林长春某小吃街买烧烤,在付完钱等待的过程中被男子周某高空投掷的砖头砸中,不幸离世。
11月27日上午,该案在在长春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受害人姐姐娄女士作为受害人家属代理人,代替父母参与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娄女士称,检察院作为公诉方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嫌疑人周某提起诉讼。
长春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因不能自食其力,产生厌世、仇视社会情绪,遂预谋采取从高层建筑物上多次投掷砖头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员生命。2023年6月22日21时至23时许,周某在本市朝阳区红旗街某公寓32楼楼道窗户和楼顶天台等位置,先后向地面人群投掷八块砖头,其中一块砖头击中被害人小娄额部。
周某抛砖公寓楼道堆放的砖块
在此之前,2023年6月17日16时30分许,周某在本市红旗街某公寓3310室窗户投掷两桶5升桶装水,其中一桶砸中被害人董某某肩部、手指、腿部;当日22时40分许,周某在该室再次投掷三罐未开封可乐,其中一罐砸中被害人宋某额部。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小娄系因钝器击中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被害人宋某部外伤致头皮擦挫伤之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经法医精神鉴定:被告人周某涉案时无精神病;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案发后,被告人周某自动投案。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提起公诉。
公诉意见认为,应当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周某定罪处罚。
小娄姐姐娄女士参与了庭审,据她回忆,庭上周某对高空抛物事实供认不讳,他曾向公安机关供述,“我活着没意思,想要跳楼,但是跳楼时又害怕。”“自己想死不敢跳楼,所以想扔砖头砸死人,砸到谁算谁,之后被公安机关抓走后执行死刑。”
12月13日,该案一审宣判,周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娄女士向记者表示,自己并没有因此感到开心,反而是觉得痛苦又悲哀。对于该结果,被告方表示接受,且不上诉。
2024年10月21日,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周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周某死刑,死刑立即执行。“他没有异议,他父母听完死刑立即执行也哭了,说现在讲什么都晚了,他们最后也没有给我们道歉。”
10月15日,娄女士曾发帖称,这天是小娄的生日,也是在这天接到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称此案将开庭宣判。
“从2023年12月份的判决到现在等待近一年的时间,在妹妹生日这一天,法律终也能给妹妹第一个交代了。”
“无法面对。妹妹一张张可爱的笑脸,鲜活的回忆,温暖的生命……想念她,是一辈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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