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坏林地,东莞一集体经济组织被罚5.538万元!回应来了
近日,东莞市林业局通报称,东莞市塘厦镇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未经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于2023年12月左右,擅自在东莞市塘厦镇东莞南站西北侧山头毁林开垦,对其处以5.538万元罚款;同时,责令限期三个月内在原地补种滥伐株数三倍的树木。
10月25日,东莞市塘厦镇林村农林水办公室回应称,由于相关项目施工方复绿不到位,又已离开塘厦;而涉事地块属地为林村经济联合社,因此由林村经济联合社接受处罚并进行复绿补种。
通报:
未经林业部门审批,擅自毁林开垦被罚
根据东莞市林业局通报,东莞市塘厦镇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未经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于2023年12月左右,擅自在东莞市塘厦镇东莞南站西北侧山头毁林开垦。
经鉴定,现场地块总面积为2769㎡(4.15亩),其中涉及03028小班面积为2131㎡(3.19亩),地类为乔木林地;03033小班面积为638㎡(0.96亩),地类为临时占用。森林类别均为一般商品林,均属于林业部门管理;现场现状为杂草地,林地原有植被遭严重毁坏。
2024年10月10日,东莞市塘厦镇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对该地块完成复绿整改并取得《关于东莞市塘厦镇东莞南站北侧山头“窝坑”地块复绿验收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东莞市塘厦镇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被处林木价值一倍的罚款,共计5.538万元;同时,责令限期三个月内在原地补种滥伐株数三倍的树木。
天眼查消息显示,东莞市塘厦镇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成立于2005年。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东莞市塘厦镇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共对外投资了5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1324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24个。
公开消息还显示,东莞市塘厦镇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位于塘厦镇林村社区居委会,其经营范围包括: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集体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
回应:
项目施工方已离开塘厦,由属地接受处罚并补种
10月25日,东莞市塘厦镇林村农林水办公室向南都记者解释称,因赣深高铁建设,中铁十九局曾将该地块作为临时用地,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且在手续到期后进行了复绿。但在高铁通车后,由于抚育不到位,致使复绿效果不理想,成活率差,造成大片地块裸露。
林村社区工作人员在巡查发现问题后,已多次告知中铁十九局尽快进行复种补种,然而对方迟迟未落实。直到2024年9月19日,林村社区收到东莞市塘厦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下发的《关于整改2024年第二期森林督查26号图斑的通知》文件后,迅速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复绿补种。
林村对涉事地块进行复绿补种。受访者供图
为何中铁十九局复绿、抚育不到位,最后却对塘厦镇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进行处罚?对此,塘厦镇林村农林水办公室称,项目施工方已不在塘厦,难以找到责任主体进行施工。而该地块属地为林村经济联合社;从属地管理的角度出发,为了尽快落实补种复绿工作以恢复生态环境,相关部门确定由林村进行补种复种并对其进行处罚。
目前,林村已对该地块进行复绿补种乔木1280棵,品种为樟树,并取得了《关于东莞市塘厦镇东莞南站北侧山头“窝坑”地块复绿验收报告》,且已交给东莞市林业局。
塘厦镇林村农林水办公室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全体成员的法律意识,明确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其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林地的巡查和监管,确保不再发生占林、毁林行为。同时,积极配合林业部门的工作,接受监督检查,共同维护好森林生态环境。
采写:南都记者 田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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