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金最高857万!有线索请举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曾雅青、通讯员张世君)10月24日,荆州市沙市区法院公开发布一条“悬赏令”。
湖北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湖北三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湖北三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湖北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
悬赏公告显示,本案执行标的金额为2857万余元。
公告称,在沙市区法院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止,凡举报人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湖北三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经过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愿按照执行到位款项的30%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
以此计算,若标的金额全部执行到位,举报人可获得857万元赏金。
据了解,“执行悬赏”旨在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特定物交付执行或者存在其他无法扣减情形的,悬赏金由该申请执行人另行支付。
若有线索,请与彭法官联系!
举报电话:0716-8255770、18972168279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8:00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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