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让女友贷款买奔驰车后第二天两人分手 男方因占用汽车不还钱被起诉 法院:男子还车或赔钱
男子和女友交往后,让女友贷款为他购买了一辆奔驰车。买车后第二天两人就分手了。此后男子不但不还贷款,还开着前女友名下的车多次违章。最终男子被前女友告上法院。10月24日,江西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的判决结果进行了通报。
法院介绍,2023年10月,小美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了小鹏,两人在社交软件中交谈甚欢,感情逐渐升温成为男女朋友,小鹏便让小美买一辆二手奔驰车。
2023年12月,小美买了一辆二手奔驰车,并与出卖方签订了合同、付了首付款14000元,车辆也登记在小美名下。同日小美与某有限公司签订汽车消费抵押贷款合同,贷款本金为120000元,贷款期限为36个月,小美每个月还4000余元。
小美买了奔驰车办理登记后第二天,两人就分手了。小鹏便一直占用该车辆不愿归还,也没有支付车辆使用费、车辆贷款,并在占用期间出现多次违章。
想到自己买的车开不了,分手半年多还要还车辆贷款。一气之下,小美将小鹏诉至赣州市全南县法院,要求小鹏返还车辆或赔偿车辆首付及贷款本息共计16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被告小鹏从2023年12月起一直占有登记在原告小美名下的车辆使用至今,拒不返还,也未向原告支付车辆使用费,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原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故原告要求返还车辆或赔偿损失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判令被告小鹏应当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小美返还车辆或赔偿小美车辆首付及贷款本息共计16万余元。若被告小鹏未在指定期限内向原告归还车辆则须向原告小美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
法院提醒广大群众交友一定要谨慎,不要被对方的花言巧语与表面行为所迷惑,与金钱过度挂钩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发现疑似骗局的苗头,立即止损,保存好证据、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屈畅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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