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全国典型!佛山“一门式”和解机制促版权保护
南都记者近日获悉,省佛山市“一门式”和解有效化解著作权纠纷入选第一批全国版权保护强国建设(版权保护类)典型案例!这是该机制建设四年来首次获全国殊荣,也是公布的版权保护类典型中的广东省唯一入选案例。
国家版权局公布第一批版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版权保护类)。
4年来平均每年调解案件超6000件
据了解,自2020年起,佛山率先在全国建立权威、便利、快捷的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通过统筹版权行政、法院、行业协会、人民调委会等力量,开展权威性、专业性的版权纠纷调解。机制建立以来,2020—2023年共调解案件2.7万件,其中2023年6870件,95%的当事人均主动接受调解,达成和解的案件诉讼金额1.72亿元,经调解最终和解金额412.77万元,大大减轻了作为被告的佛山企业负担。
当前,佛山针对著作权纠纷建立的“一门式”调解机制汇聚多方力量,建立了长效稳定运行的机制。其中,佛山市版权局以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向著作权纠纷当事人提供服务,并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适时介入;法院提供同类案件裁判标准缩小纠纷争议的范围,对达成的和解予以司法确认;行业协会、版权调委会充分听取纠纷双方表达诉求,提高和解成功率。
机制建立后,成效对比十分明显。2019年佛山市版权纠纷人民委员会调解案件仅13件,实施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以来,2020年—2023年平均每年调解案件超6000件,占全市著作权民事诉讼案件一半。
“一门式”便民直达,集中高效推进版权保护工作
为集中高效解决大量同类纠纷,佛山“一门式”和解还坚持对涉及同一当事人案件进行整合,对性质相同、主张一致的纠纷进行集中调解,进一步压缩简化著作权简易案件和纠纷调解流程,调解处置时间控制在30天以内,相比60—90天的诉讼时间减少近三分之二。坚持普遍适用性原则,将全市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全面纳入“一门式”和解机制的适用范围,做到无死角、全覆盖。
开展同一性质案件集中调解。
之所以叫做“一门式”,是因为该调解机制可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具体来说,对撤回立案申请、申请司法确认、出具法律文书等多个环节实现一门通办,相关法律文书可直接向当事人提供的诉讼文书确认地址邮寄送达,免去当事人多次往返奔波;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不向纠纷双方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法院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立案时提交的诉讼费用,根据和解结果进行减免;还可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向纠纷双方提供多样便捷的调解服务,根据实际灵活地将诉前和解中心、市版权调委会以及相关行业协会办公场所作为“一门式”和解场所,对不在佛山的当事人提供网上调解,组建起全市的“一门式”调解阵地网络。
佛山制定全国首个针对版权管理的团体标准。
据介绍,作为制造业大市,佛山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达824亿元,形成了陶瓷、纺织服装、工业设计、软件信息、珠宝玉器等版权产业集群。近年来,佛山通过制定全国首个针对版权管理的团体标准,成立佛山版权维权联盟团队,联合广州、深圳两市创新建立覆盖广佛深三地的“E防标原创保护平台”,以及创新本次入选全国典型案例的著作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不断激活版权保护的“生产力”,使佛山整体版权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走出了版权赋能传统制造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新路径。
采写:南都记者 孙振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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