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窦骁大婚入豪门了,让我想起了另一个,跨越阶层的白衣郎…
我这人眼神不好,所以影视作品看的也不多,让我感言动容的电影也就更少了,就那么零零星星的几部。两只手数的过来,这其中,就有张艺谋的那部片子“山楂树之恋”。在一片广阔的平原上,山栾葱茏,巨树擎天,浩大的天地之间,容不下一个小小的恋情……
小巧秀美的静秋和高大帅气的老三,在特殊的时代相遇了。周冬雨饰演的静秋让人觉得无比清澈,宛如琉璃一般。而窦骁的那张脸,是彼时优秀男人的代表。开朗稳重,阳光干净。一笑起来,雪白的牙齿让人觉得从里到外,一片清透。
我记得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不是在电影院,是在弟弟的家里,他用宽宽的投影仪在视听室里,为我带来了两个多小时的时空挪移,从沪上的隆冬,挪移到了三十年前的金秋。那是一个满目锦绣的日子,北京的秋天非常美好。
30年前的天空,现在的年轻人,是没有见过的。那种蓝,就像是掺了蓝墨水一般,铺陈开来,无边无际。
蓝天下的北京,在金秋时节里,荫荫绿草,锦绣花团。长安街两边铺陈着鲜艳的串红,金黄的盏菊,衬托着红色的地锦。我们坐着一辆吉普车,驰骋在宽阔长安街上。像坐着鲸鱼游大海。如今,无论是二环路还是长安街,都不能够驰骋了,因为车多人堵,但那个时候就行。
从前,车跑的很快,信寄的也快,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也可以发展的特别快!一眼就能爱上一个人!不思量,好就上。这一点,我和木心老师的观念正好相反,我喜欢这样干脆利落的感觉,像切水萝卜似的。
在改革开放初期,在那个日新月异的年代,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一种积极的笑容。
那种感觉似乎就是挺着胸抬着头,在大马路上蹬蹬蹬的奔跑。或者是在二环路里,蹭蹭蹭的骑车。我记得即便是雨中,我的嗅觉也告诉我,空气是甜的……
我年轻的时候就像是吃了蜜蜂屎,感觉每一天都很有劲,都很美好。就像是一个小孩去逛庙会。嘿,这个摊儿卖孙猴。上上下下挂了百十个孙猴脸。啊,真好!瞧,那个摊卖糖葫芦,赶紧奔过去,来上一串最大的,有海棠果的那种,那种糖葫芦很稀罕啊。呵。那个摊又开始卖飞镖了,美国德州飞镖,跟那时是个新鲜物件,我得去试试。玩两下之后赶紧撂下他,往前跑,因为那有耍猴的,去晚了就看不见了……年轻真好,看什么都新鲜。不行现在,什么都看透了就没劲了。
如今我上岁数了,也退休了。可以有许多时间,用来回忆自己的青年时光。我觉得,我那时是个特别2B的青年。2B青年,不配有什么刻骨铭心的恋情。我总是扔了扫帚抓耙子,刚离了这个男生,又奔向了那个壮汉,怎么就这么没心没肺呢?行不通。我在人间游走。翻跟头,撒腿跑,吊在树梢上吹柳叶口哨,猴了吧唧的……
奇怪的是,从来也没人说我作风不好。好多感情经历丰富的女孩,都会烙下一个“玩弄男性”的骂名,但我没有。群众觉得我,还真配不上这个档次!她们说我是:傻淘。
第一次……第一次看到他那俊朗的笑容。我的感觉就是……立刻………浑身都有使不完的劲儿了。嗨,那时要是去收麦子可合适了,咱一个钟头能收一垄。
大学新生报到,那天我就站在他身边,他带着我填表,给同学们分发资料,派宿舍。我给他跑腿。我可以一蹦三尺高从学校礼堂里飞奔出来,然后到单杠那,去翻三个圈,再来个托马斯全旋,之后再冲到跑道上,撒开鸭子在那儿转两圈儿,最后在去他交代给我的地方,办正经事。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
我把我的初恋滔滔不绝地讲给我的前夫听,那时他是我一个好闺蜜的哥哥,我的前夫听了之后直皱眉头。不久之后,我的前夫对我的后老伴说:她这不是谈恋爱,她这是闹猫。必须制止!
我的后老伴儿,当时,是我的另一个大学同学。他是一个体育生,以拳击特长考入我们学校,后老伴儿当时是一个浑身倍壮,脑门儿倍亮的气血汉子,他晃着自己那个,曾经为国争光的拳头,微微的撇了一下嘴,然后从嘴角里呲出四个字:“哼!灭了丫!”
后老伴儿要亲自上阵教训教训那个,让我心神不宁的男人。他就是我们班的男班长。但我的前夫却以一个空军指挥官的沉稳老练,把他的拳头按了下来,并且认真的对他说:“别急!我自有安排,你不便出手!”
在劫人堵人,打架闹事这方面,我前夫大个拥有丰富的经验。这家伙虽然曾经参加过越战,但是刚出了境,就因一场地雷引起的车祸,伤了自己的肩骨,然后,寸功未立的又回来了。所以,他的打仗经验不丰富,但是要论打架的经验,那可是运筹帷卧的水平呀!最后,这场复仇是这样铺展开的。
我的老伴儿兼同学,当时外号叫“猪头”的那个拳击运动员,跑到自习室对我的男神班长说:嘿,外边有人找你!此时,在门口有个人见了四处咋磨的班长,就主动走上来对他说:“是你们系定的资料吧,我是学校印刷厂的,给你们送来了,车在门口呢,他们不让进,你过去瞧瞧。”
这位长的和窦骁非常酷似的白衣少年,就这样不明就里的,和来人一起消失在 黄昏里了……
两个小时之后,他回宿舍了,脸上身上全都鲜血,他挂了花。人大法学院的一个男生特地跑来帮他鉴伤,来人上下打量了一下这浑身都伤的受害者,不禁啧啧称赞。“这是道上的老手干的呀!这叫浑身都是伤,但是又不见伤。你瞧瞧全是软挫没伤骨头,这没啥大事儿啊,连医院都不用去,哎,打你的人是不是小平头啊?”这位被打白衣青年来自山东农村,在北京没根没底,就是到这求学来的,具体是怎么惹了社会上的人?他也闹不清,于是在用完了校医一大瓶子碘酒之后,他就算是伤愈了。
此时,陪伴在他身边,帮他送水送药,跑腿递饭的那个女生,已经不是我了。我其实已经被残酷地淘汰出局了。班长的打挨得冤呀!像一只失落的猫,我在深夜的操场里,毫无目标的转来转去。
失恋的感觉是什么样呢?如果说热恋是五月的艳阳天,既没有毒辣的太阳也没有一丝阴霾,那么失恋则是完全的另一个场景。把太阳去了,把云彩抹了,黑岑岑的一口大锅扣在了天际线上,这就是黑夜。我一个人坐在黑夜的校园里,拖着腮帮子,望着天空,天上并没有什么星星,我之所以保持这个状态,是因为不想让眼泪流下来。坐在我旁边陪伴我的,就是我那时的同学,后来的老伴儿猪头君。他安静地在那里,一边按耐着心中的狂喜,一边又要竭力地保持冷静,他要观察我的一举一动,然后向他的“同情兄”去报喜。
猪头和我的前夫大个关系不错。他们一见如故,原因也简单,猪头的父亲在海军服役,而大个一家子都是蓝天战士,这二位算是一个色系的,他们互称:同情兄。这个称谓来自于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反正此时他们还是好朋友,而他们共同的爱好是吃马克西姆的奶油浓汤,他们共同的敌人就是男班长,那个白衣青年。
现在回想起来,和班长相连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我特别喜欢班长那一口洁白的牙齿。他之所以能够拥有这样的皓齿,是因为他小的时候没吃过四环素,只是用农村的土药来对付感冒发烧,这一点和我一样。我文革的时候也生活在农村。拥有雪白牙齿的我们,自然可以鄙视,北京城里公子哥的那一口四环素黄牙了。班长的笑容拥有独特的魅力,举手投足之间散发着一种摄人心魄的气质。
我到现在还清楚的记得,有一次,我递给班长一个红富士苹果。他拿起苹果在身上蹭了两下,然后咔嚓一下,用雪白的牙齿把苹果在一瞬间咬爆了,引来汁水飞溅!那种杀伐决断的吃苹果的方式,让我看呆了。在我们这个圈子里,没人这么对待苹果,除了他。
如果你把一只苹果交给那个高干子弟,陈大个儿同志。他就会从兜里掏出那把红十字的瑞士军刀,用精巧的十指操纵着这个武器,把苹果皮削成一只长长的窄绳,然后切下一片果肉,轻轻递到在你的面前。就这样一个红彤彤的富士苹果,秒变乐事薯片了,没劲!
这两种区别是什么?前者是野心勃勃,而后者是循规蹈矩。可那时我偏偏会对野心勃勃陶醉不已。那是一种狂野,一种张力,对。用现在很专业的说法,那就是男人吸引力的来源,充满雄性荷尔蒙的性张力。
除此之外,这位白衣青年还拥有一种清贫的消瘦。和大个儿那种从小喝牛奶长大的男生不同,班长的消瘦,是一种让人怜惜的高大,骨骼疏朗的他,拥有突出的宽颧骨和如刀砍斧剁一般的下颌线。但让人无比心疼的是,他只有一身薄薄的脂肪,比面包片上的果酱还薄,我目测他的脂肪率也就10%。
这是营养不良的一种表现,这个来自山东的种玉米的农家子弟,从小就和蛋白质,脂肪,钙铁锌交集甚少,他只能够用土豆,玉米和红薯来果腹。
他还拥有一双大手,我这个人特别注意男人的手,在这世上,我就没见过两双同样的手,班长的手关节粗大,手腕壮实,那是常年下地劳作的产物。那双骨骼分明的大手,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孔武有力,能够扼住命运的咽喉。他的一切都是美的,既野性又庄重,既张狂又沉静。
他用那双细长的眼睛望着你的时候,会让你觉得,整个身体都温暖起来了,就像是跑了四圈的热身之后,该开始投入一场排球赛了。他冲你笑的时候,那雪白的牙齿,那灿烂的深情,会让你有一种轻飘飘的失重感。仿佛自己是在暑假的泳池里快乐的仰泳,那种泳姿可以让你一边欣赏着七月娇阳,一边在水中尽情荡漾……
说了这么多,我如同一个发作的躁狂症患者一般,讲述着自己的初恋。但其实心里还是发虚的。为啥呢?因为我的两任丈夫都给过我,非常笃实的答案:你那不是爱情,你那是闹猫!你我之间才是爱!
爱情和闹猫的区别是什么呢?爱情是有来有去,交相辉映。有人类的语言沟通,有日久天长的相交互动。爱情是莎士比亚写的生死别离,是琼瑶大姨写的,缠绵悱恻。而我的故事呢?没有这些,光剩下一个人在那翻跟头,耍单杠,窜来窜去了。
原因也简单,我是独角戏。没啥台词,也没啥剧情,我就是喜欢他,我就是喜欢我的男班长,那个永远穿着白衬衫,因为他只有一件衬衫的山东少年郎。他浑身上下的气质都那么清新质朴,真的和我身边的那些翩翩公子一点都不一样。
他既没有陈大个同志,那种既严肃又威仪的贵族气质,也没有后来我遇到的那个绿眼睛的泰迪熊先生,那种让人琢磨不透的异国风情。他更没有猪头君那健硕骁勇的自由自在。
至于我家的那位男孩子,就更是离谱了。那个和我血缘相通的手足男孩,在长大之后,居然成了那种魅惑的男人。弟弟喜欢穿那种真丝软缎的衬衫,以至于领子根本就立不起来,他善于解开衬衫上身的第三粒扣子,微微的露出一线前胸,然后凭着那同样诱人的胸线和迷离的眼神,还有手中的一杯威士忌,猎获异性,享乐贪欢。
我不喜欢这样的男人。可我也知道有人就贪这口。那种男人的手也是丝滑细腻的,因为从来没有参加过劳动,善于弹钢琴的小爪子柔弱无骨。我也不喜欢那种身上香型复杂,后调悠长的男人,但遗憾的是,没办法,许多女人沉迷于此。
而他呢,他的身上是一种青草的味道,我知道班长买不起香水,那种青草的味道来自于一种廉价的洗衣粉,那是学校发的。他就是那么清贫,但同时又是那么的骄傲。他是寒门世子,却有一种倔强和坚强,像一颗野心勃勃的冰雪常春藤,要抓住一切时机向上爬,向上爬!不顾一切,不择手段!
其实我对这一点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一边沉浸在他的笑容里,一边倔强的和他兄弟相称,记得那是在一个夜晚,我们坐在操场上喝啤酒,吃烤玉米。玉米是他们家地里产的。
我对他爽朗地说:“兄台是大志藏心之人,非是池中之物,他日必有凤凰于飞的一天,我愿助君一臂之力,让你直冲云霄!”其实我也明白,他不是梁山伯,他是贾雨村。他是那种猿背蜂腰,朗目如星的世子,得取功名,光耀门楣,才是他最终的目标。其它都是扯淡!
爱一个人就是成全他,再为他铺一条路。于是,我安排一个巧妙的时机,把他介绍给他未来的妻子。一个实力派大干部的女儿。望着他们在一起亲密聊天的背影。我长长的出了一口气,然后在一个微雨的夜晚里,又去操场上跑圈儿去了……女生宿舍里,闺蜜们窃窃私语: 瞧瞧,一场恋爱谈下来,吴琼花变华子良了!惨呀!
其实,这一切都无关爱情,这一切也无关风月,这就是一个男人选择。班长的选择我完全接受!
我当时就想,凭什么有人生下来,就能够住在拥有广阔草坪和玫瑰花的庭院里?凭什么有的人,从小餐桌上就有方方正正的白脱面包,自幼就养成了不吃面包皮的习惯。而咖啡这种如今被称为中产阶级标配的饮品,那是有的人自幼平常所见的提神之物。有的人的早餐桌上是熊猫炼乳,广式香肠,海南农场产的咖啡豆,出口创汇的小黄油饼干……
而他呢?他有什么?土屋矮椽。磨盘井水。喝不完的苦涩井水,下雨天会漏的黄泥老屋!
我要改享这一切!其实我和弟弟都曾遇到过自己非常欣赏,非常敬慕的异性。也可能这都不能用爱慕来形容。我弟弟曾经帮一个比他大三岁的女生补习英文,助她去考托福,跑手续。最后呢,把那位姐姐一直送到机场。但是他不忍心看到飞机划破蓝天的样子。
弟弟回过头,直接和同学一路向东,到了北戴河。在夜晚,弟弟一个人跑到海边对着大海呼喊:“琦姐姐,你不走,好不好!好不好?
这句话他只敢对着大海说。不敢对着他的那个心中的女神说。因为达到知道,出国在当时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是一种非常美好的前程,爱一个人就要助力她高飞,而不是把她自私的占有。
30年过去了,很多事情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30年前的马云还在念书呢,30年前的刘强东还在农村呢,30年前的俞敏洪老师,还在背他的哑巴英语呢。30年前的班长还在上大学呢!
可今天,一切都变了。班长上了“扶不扶”富豪榜。携手高干子女之后,他一飞冲天,先是从政,再是经商,平台很高,做得很大。成了标准的老财主!
那个四处张罗打人的拳击运动员猪头,如今在一个大国企当了中层,不上不下的,倒也温饱自在。唯一觉得自己人生浓墨重彩的画面,就是娶到了自己的天上明月,过上了梦中的温馨生活。他现在是一个国企老职工。
这里面最想建功立业,也最有可能建功立业的人,反而最后沉沦了,平平一生。大个同志可能是时运不济,也可能是大势所趋,反正他如今退休了,栖身在一个干休所里,身体也不好,心情也不好!他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大功业,更没能超过自己的父辈祖辈。他最后成了一位老公子。
这里还有一个角色,就是那个纯情的,那个曾经在海边痛哭的文艺青年。后来他长大了,没有长成一个文艺中年,反而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他成了长袖善舞 的多钱善贾。他的私生活不太混乱,井井有条。他能够把家庭放在一个筐里,再把欲望放在另一个筐里,挑着走。这些他都要。光这些就行了吗?哦,不。他还需要一些艳遇,他还需要一些纠缠,他就像是一个趁着晚吧晌,去生产队地里,偷棉花的贼。贪婪的东抓西拽。猛往怀里塞。就连兜里,怀里都揣满了那白白的花朵。还能一路小跑,脚步轻快。他成了一个老流氓。
这个故事里的女主角就是我。我现在变成了一个普通的老大妈。没有任何魅力,也没有任何美貌,坐在炕上,萎在被窝里写头条。
另一位出场的女二号是,班长后来的妻子。也就是当时那个赫赫扬扬的高干子女。她后来和班长喜结良缘了。共度半生。前几年俩人离婚了,后来又复婚了。不过这位身材如水桶一般的贵妇,现在对这些都看开了,用它的话说:“董事会里我儿子做第一把交椅,这事儿已经板上钉钉了。这才是真的,其他都是假的。我不在乎了。她已经不相信爱情了。她现在是个标准的老怨妇!
还有一位没有直接露面的女性,是那个坐着波音飞机飞往美国的女士。她的美国梦最终实现了,绿卡倒是拿到了。但那梦境里并不都是甜美。美国敢情也跟中国一样,也到处是世事冷暖,到处是贫富分明。她最先和一个洛杉矶运河街边上的一个开华人超市的男人结了婚,净婆婆的气,受丈夫的管。最后受不了了,离家出走,净身出户。一边打工一边考教师资格,最后考上了一所小学,在那里担任老师。后来又找了个后老伴儿,是个拉美裔的小老头,小老头在警察局,工作俩人也都算体制内了。生活在西部十八线小城里,现在天天为孩子该不该报课外班干仗?不过,这一家人终于成了老移民!
你看看,美利坚也没啥新鲜事儿哈!这不跟咱头条里说的那些婆媳不和,夫妻反目的故事一样吗?
是啊,天下处处是头条,人生最终是大妈。唉,没劲,散了吧!
诶,对了,我又想起一句来。我认识一个会算命的大爷,他说窦骁那个模样,就是清贵相。天生的驸马都尉,必娶贵妻!想想也是,白衣班长年轻时,跟窦骁长得真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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