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兰花不要采!公开听证开到了家门口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安剑 邱雁南 金晓晴
“原来兰花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啊,我家房前屋后也生长了好多这样的兰花,以后要注意不能采挖野生兰花!”10月11日,在湖北省安陆市王义贞镇某村委会大院里,一场公开听证会正在进行,检察干警、公安民警、林业局保护野生植物专业人员、王义贞镇综合执法中心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陆续到场,30余名村民应邀而来。
听证会现场
今年3月31日,村民黄小芳(化名)带了一份“特别的礼物”前往外地探望姐姐,在过安检时被安检人员拦下。原来,黄小芳携带的是她在自家房屋后山采挖的4株(丛)野生兰花,经鉴定均为春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5月13日,安陆市公安局以黄小芳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移送安陆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检察官的讯问,黄小芳对其行为涉嫌犯罪感觉“很无辜”。检察官当即前往现场一探究竟,发现野生兰花随处可见,但关于保护野生植物的宣传标识却不常有,村民均对擅自采挖野生兰花涉嫌违法犯罪不知情,于是,检察官决定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普法宣传
“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再也不会采挖野生兰花,感谢检察官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听证会上,黄小芳在作最后陈述时真心悔过。与会人员经评议达成共识,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黄小芳作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根据安陆市检察院此前与安陆市林业局联合签署的《关于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协作方案》规定,黄小芳社会公益服务的考察评价可作为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从轻减轻处罚的参考依据,实现治罪与治理相结合,切实提升轻罪治理质效,真正实现“罚当其错”。
承办检察官介绍,在办案期间,黄小芳拿着其签署的《社会公益志愿服务承诺书》和联系函前往安陆市林业局报到,积极投身于社会公益服务中。“黄小芳在公益服务中积极充当保护兰花的志愿者、法律政策宣传员、兰花保护巡视员,认真履行了公益服务。”安陆市林业局工作人员介绍道。
加强保护
公开听证会上,安陆市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持续开展野生植物保护宣传,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强化对农贸市场、花卉市场、物流企业等地的监管,探索构建长效保护机制,切实保护野生植物资源。
“今天在此召开听证会是为了以案为鉴,让大家都能了解到保护野生植物的重要性,共同守护美好环境……”听证会后,检察官立即开展普法宣传讲座,为村民送上“法治大餐”。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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