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被告主观恶性大,导致严重后果
极目新闻记者 杜光然
10月21日,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已有新进展。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高空投掷砖头者周某被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6月,28岁女子小娄从外地来长春探望朋友,她在红旗街一夜市小吃街被周某高空投掷的砖头砸中不幸离世。经查,抛砖者周某曾多次高空抛物,据其供述:“我活着没意思,想要跳楼,但是跳楼时又害怕”“想死不敢跳楼,所以想扔砖头砸死人,砸到谁算谁,之后被公安机关抓走后执行死刑”。
小娄生前的照片 (来源:上游新闻)
同年12月13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高空投掷砖头者周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因生活窘迫,认为社会不公平,有厌世心理欲自杀,但因无勇气,遂预谋采取从高层建筑物上投掷砖头等物品的方式,戕害地面路人,以达到被判处死刑的目的。
21日,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告诉记者,高空抛物案件的量刑会根据具体的情节严重程度而有所不同,包括抛物的物品性质、造成的后果、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等因素。本案中周某的主观恶性较大,故意扔下多块砖头,造成不特定人受伤或者死亡的结果,后果严重,行为性质恶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宣判死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这起案件也警示,高空抛物是非常危险的,有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高层住户要加强法律意识,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小区等场所应加强管理和防范措施,如安装监控设备等,以减少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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