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肇事司机被批捕,死者家属称涉危害公共安全罪,律师分析
10月11日深夜,江西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警情通报,称10月2日18时42分许,廖某某(男,20 岁)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昌江大道莱顿风情小区门口路段时,撞倒正在过马路的三名行人,造成胡某某当场死亡、王某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胡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
经勘察、检验鉴定,廖某某排除酒驾毒驾嫌疑,负事故全部责任。10月3日,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10月18日,遇难者家属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其从警方处了解到,廖某某已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也已告知廖某某家属。
潇湘晨报记者也就此事致电景德镇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确实已经批准逮捕,“具体罪名你可以直接问公安,批准后是由公安在执行。”记者随后致电景德镇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表示电话中不便告知。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10月12日,遇害者家属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事发当天是孙子一周岁生日,自己就住事发地附近的小区,当时独生子和儿媳回父母家吃饭,抱着孙子正要过马路,被一辆驾驶速度超120码的粤A牌照特斯拉撞飞。并表示肇事司机廖某某事后没有离开,“他在打电话摇人过来,连120都是路人打的。”
家属称其从警方处了解到,廖某某并非本地人,他是想和当时坐在副驾的女友复合,但遭到拒绝,随后故意开快车泄愤。现场视频显示,夫妻俩想推开对方闪避,又都本能抱紧护着孩子。
交警曾于10月11日告知他们,此案正移交景德镇市检察院,在办批准逮捕手续。遇害者家属还称,廖某某家属曾想花钱私了,“但我们失独者要钱有什么意思?肇事者家属还提出让他(廖某某)坐牢出来后侍候我们养老,希望取得我们谅解,我们没同意。”
潇湘晨报记者另注意到,遇害者家属称肇事司机的朋友疑似曾在事后连线律师,若以交通肇事罪,对肇事司机的最高刑罚不会超过七年。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向潇湘晨报记者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如果廖某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司法解释,其最高量刑不能超过七年。因此在交通肇事罪中,没有逃逸的行为,最高可能是七年有期徒刑。
廖某某以交通肇事罪被拘留是因为根据当时警方掌握的证据与交通肇事罪相符,但是最后起诉的罪名可能会根据后续警方掌握的证据而发生改变。
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如果廖某某特意泄愤属实,对于超速驾驶汽车撞到路人致其死亡的行为,具有故意的心理状态,则可以判断其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可能涉嫌妨害公共安全罪,如果因危害公共安全导致受害人出现重伤、死亡,或者使公有或私有财产遭到重大损失,会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潇湘晨报记者 吴陈幸子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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