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审计监督,确保围村收费财务透明
坤洲村设置了围合闸口,出入车辆都经过关卡。
各方观点
顺德围村收费这项旨在规范村(社)停车秩序的举措,却因随意围合、收支不明、管理缺位等乱象引发车主不满和质疑。为何“围村收费”乱象丛生?“围村收费”如何才能真正做到合法合理?政府又该如何规范村社停车治理?南都采访相关专家、学者进行多维度解读,为顺德村社停车治理工作建言献策。
如何看待顺德围村收费存在的随意围合、收支不明、管理缺位等乱象?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教授指出,这些问题恰恰反映的是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矛盾和冲突,是“小问题映射大挑战”的具体体现。他强调,政府层面应当加强审计监督,确保“围村收费”财务透明,这不仅是保障村民自治的核心环节,也是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必要步骤。
盈科佛山法律事务部律师汤建城认为,治理顺德“围村收费”的关键在于如何用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他指出,如果所围之地法律权属性质属于集体用地,那么集体所有的土地,如已出租给其他企业使用,村(社区)能否将该土地再行围蔽收费,主要取决于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双方约定。
暨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胡刚指出,随着时代的发展,车辆在不断增加,“停车难”的问题暴露得愈发明显。农村有意识地去规划“围村收费”总体的方向是正确的。但顺德“围村收费”乱象丛生,侧面也揭示出利益驱动下社会资本逐利的乱象。
在顺德等经济发达地区,如何达到乡村停车有序、收费合理、资源高效利用的理想状态?佛山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所所长曾小明认为,解决方案有实行适当的停车收费制度和引入第三方专业停车管理机构来统一管理城中村停车。此外,农村还可以因地制宜建设立体停车楼,当地政府也要适当开通公共交通线路来平衡交通资源。
部门回应
市交通局
正在集中整治优化围合停车不规范的村社
对于村(社区)围合停车乱象的问题,17日下午,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回复南都记者:经过一段时间探索、实践,佛山市村(居)实施围合停车服务和管理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围合区域、收费标准、停车收益使用等方面,有需要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的地方。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村(社区)围合停车服务管理的进一步规范工作,对于有不规范的村(社区)将集中整治、优化。其中强调:根据公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在在册公路上设卡围蔽。
就三桂村、岳步村、小涌村疑似公路被围蔽的情况,市交通局向南都确认:三桂大道起止点为G105京珠线至三桂花坛段,为Y308(乡道京古线)的一段,属于公路;岳步大道北原为乡道Y434,已调出农村公路路网,按照村内道路管理;519县道(小涌村委路段)也已经调出农村公路路网,按照村内道路管理。
为何“围村收费”部分道路属性出现变更,有何规范流程?市交通局表示:佛山依据《公路法》《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以及镇(街道)和村(居)的需求,开展公路网规划和管理工作。其中,县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规划、发展改革等有关主管部门编制,经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乡道、村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各方观点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王晓玲“围村收费”合法合规性需多视角审视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王晓玲老师认为,“围村收费”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不仅因为这一举措涉及公共资源的使用与配置,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该决策的形成过程、收费依据、费用用途等,是否采取公正、公开的程序予以公示,是否真正做到公开透明。
王晓玲老师称,顺德各村(社区)“围村收费”有无法律依据不能一概而论,首先要判断所“围”之地在法律层面的权属性质,如果村社未经授权或许可而围蔽属于交通运输部门管理的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并在上述道路上设置停车位收费,显然超越了村社区的管理职权,这一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如果村社区围蔽的道路属于村民自治的村社内部公共道路,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村民集体所有且该公路未纳入交通运输部门管理,关于这类道路(土地)上设置停车位收费的事项,因涉及集体公共资源的使用与配置,在判断能否“围村收费”的合法、合规方面,既要查明该举措有无遵循村社集体资产的议事规则而依法形成,也要查明是否符合省、市相关部门关于设置公共停车位的主体以及报批程序的规章制度。
王晓玲也提到,对于村社区集体所有的土地,如已出租给其他企业使用,村社能否将该土地再行围蔽收费,这一问题还涉及承租方的利益,不能仅以村社的决定而为之。
记者走访发现,顺德村社围村收费时,有部分将县道、乡道等公路围合,违反《国家公路法》。但村社和地方交通部门通过申请调整了在册公路,改变道路属性,使得围合道路合法合规。
针对这一情况,王晓玲老师认为,这种申请和调整是否合法合规,要根据当地的一些地方性立法或当地的道路权属一些规定来综合评判。但有一点要注意的就是,基层职能部门既然要做出一个对整个区县的道路权属性质作出变更的决定,这个变更的过程当中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规定,包括征求意见、进行听证,有没有和民众开展广泛的互动交流。尤其是围村收费影响面这么广,涉及集体和社会资源配置,地方政府在做相关决策时更要注重程序合法合规。
王晓玲老师还认为,围村收费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把一个村变成了停车收费的“经营场所”,而且不同于小区停车场,围村收费的村社是对外开放的,承载着一定的公共收费停车场的职能属性,不但需要按规定进行审批,还需要提供必要的管理和服务,政府部门也必须对停车收费行为承担起监管的责任。
◎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 村社停车收费可连片化、一体化管理
“事实上,‘围村收费’是一个缺乏明确界定的概念,既然城市有停车场的规划,农村也应该有,这也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在接受南都采访时表示,“停车难”的问题从城市延续到了农村,这是基本事实,也是发展中必须面对的问题,“围村收费”是一种应对的手段。
综合来看顺德“围村收费”下暴露的典型问题,宋儒亮教授认为治理易疏不易堵,一刀切的模式绝对不可取。他强调,要让围村收费既能增加村集体收入又能赚到口碑,对于村社来说围村收费更要能推动新农村的变化。
宋儒亮表示,村社停车收费一旦监管不力,乱象就会快速滋生。如顺德“围村收费”费用使用不透明,到底该如何保证当地居民的集体利益不受损?宋儒亮指出解决方法关键在于“审计”。作为村民委员会自治下的一个合法项目,“围村收费”也必须履行村民委员会自治的规定义务,即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且保证事项的真实性。按照相关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审计结果应当公布,一旦出现偏差,村民有权向相关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
宋儒亮教授还建议,村社停车治理工作也可以借鉴城市停车场规划的优秀经验,从模仿、参考开始调整,慢慢形成具有当地特色的农村停车治理方案。此外,地方政府可以考虑把整个农村的收费集约化、集中化管理,统一由村里选取的代表共同参与来制定收费程序标准等,实现连片化、一体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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