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公布15家第三方催收机构名单,多家为咨询服务公司
10月15日,交通银行官网公示了个人贷款(消费贷)合作的第三方催收机构。在清单中,交通银行公示了15家第三方催收机构,分布在北京、合肥、深圳、广州、济南等多个城市,其中有6家公司注册地在广东。
南都·湾财社记者查询天眼查发现,上述15家第三方催收机构中,多家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等。
交通银行在公告中表示,若客户涉及未依约还款或存在其他未偿还的个人贷款(个人消费贷)款项,该行将可能委托第三方通过电话提醒、信函、短信、电子邮件、上门外访或司法渠道等方式向本人催缴欠款;与向该行提供的联系人询问客户的有效联系方式,或请其代为联系;或向代偿意愿人提供还款所需信息。
交通银行表示,公示第三方催收机构是为严格第三方公司管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公示的清单系与该行签订委外催收合作协议且合同仍在有效期内的第三方公司。
南都·湾财社记者留意到,今年内有不少银行均公示了第三方催收机构清单。如中国银行在9月更新了各地分行信用卡委托催收机构信息,邮储银行在9月公示了信用卡新增和取消外呼号码,兴业银行郑州分行在10月公示了2024年信用卡不良清收合作律所。
业内认为,此举反映出部分金融机构正在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今年5月,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互联网金融贷后催收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规范金融机构与第三方催收机构合作。
《指引》要求,金融机构应当结合催收中涉及消费者权益的事项等,设定第三方催收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标准,对第三方催收机构进行评估;对通过评估的第三方催收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识别、发现和处置各类异常情况和风险,第三方催收机构不再符合选用标准的,应及时从名单中剔除;金融机构应对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评价。
多家银行在今年内也公开招收催收管理人才。如,三湘银行在招聘高级催收管理人才时要求,应聘者要具备法律、金融专业背景,有五年及以上催收管理工作经验;此外,光大银行、微众银行、华夏银行也曾公开招聘催收岗位。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彭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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