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梅艳芳100岁母亲被申请破产!抱怨每月25万生活费不够用
据港媒15日报道,已故香港明星梅艳芳100岁的母亲覃美金因拖欠诉讼费,被香港律政司司长入禀高等法院申请破产。
梅艳芳2003年因子宫颈癌逝世,覃美金多次起诉争夺女儿遗产及提高生活费,因此欠下巨额诉讼费。
2012年,她被法院颁令破产,破产期至2016年完结。
日前,已经百岁高龄的覃美金因为拖欠诉讼费再度被起诉,香港律政司司长10月15日现身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梅妈破产。
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案件将于12月17日下午2点半开庭。由于破产文件外界无法查阅,不清楚梅妈被呈请破产原因。
律政司司长也表示不方便回应,开庭时才会公开详情。
梅艳芳遗嘱
梅艳芳自小家境拮据,五岁开始登台演出。1982年,因参加香港第一届新秀歌唱大赛获得冠军而出道。随后以浑厚低沉的嗓音、华丽百变的形象加上仗义豪爽的性格逐渐在歌坛、影坛走红,成为香港演艺界举足轻重的人物。
多年的演艺经历让梅艳芳存下了不少积蓄。至2003年底病逝前,梅艳芳名下有香港、伦敦、新加坡等多处房产以及现金,资产总值1亿元。
2003年12月初,梅艳芳立下遗嘱及信托基金,将自己两处物业赠予好友刘培基,预留140万人民币给4名外甥及侄女作教育经费。
剩余遗产委托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每月支付给母亲覃美金7万港元作为生活费,安排1名司机及1名佣人,直至母亲去世。
遗嘱中还特别指明,母亲覃美金去世后,所有资产会扣除开支捐给妙境佛学会。据悉,梅艳芳去世时留下价值约3000万至3500万港元的资产,随着香港房价上涨,其遗产2011年被认定升值到港币近1.7亿元。
港媒称,覃美金嗜赌成性,梅艳芳生前表示担心其母乱花钱,老无所依,故做此安排。
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法院把梅妈的生活费从最初的7万港元涨到每月25万港元,一年合计300万港元,折合人民币275万元。
但梅妈一直坚称,梅艳芳是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签订遗嘱,故法庭应判遗嘱无效,希望独得亿元遗产。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开始了这场遗产之争。
不满将遗产捐出
多次打官司皆败诉
梅妈与唯一在世的大儿子梅启明多次到法院起诉基金会,试图一次性领取所有遗产,都每次都以败诉告终。梅妈2012年因拖欠230万港元律师费被申请破产。母子二人最终为钱翻脸,两年前,梅妈宣布与儿子梅启明脱离母子关系。
另据港媒报道,梅妈多次上诉却无法从信托公司取回梅艳芳全部遗产,于2009年时便以生活苦闷为由,要求从遗产中提出80万港元去环游世界。
梅妈又在2017年要求改为一笔过发放15年共7100万元生活费,可惜梅妈多次申请都遭到法官即时拒绝,只在每月的生活费上作出调整。
而梅妈每年所收到的金额,因应通胀而每年自动加码3.5%。
2019年梅妈欲补摆91岁大寿,再向法庭申请从遗产中领取相关费用,并要求加码过年“派利是”,最终成功申请取得25万元。
前年2月,梅启明反击梅妈断绝母子关系时,曾透露梅妈的生活费已加至每月25万元,自己只获梅妈每月给予2万元供养。
这一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梅艳芳家庭矛盾的关注。梅妈的行为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了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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