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给基层减负: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不必要不合理考核
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10月15日、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和党组会议,会议决定,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
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会议并强调,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切实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把宏观案件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严格控制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总量,下大气力解决过频过繁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考核应当化繁为简,压减考核指标,不层层加码,不得以通报排名的形式变相进行考核。最高检要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调整优化检察业务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真正为基层减负。
会议称,当前,全国检察机关业务运行态势总体良好,广大检察人员高质效履职办案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但也有一些检察机关、一些检察人员过于关注数据指标、考核排名,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片面追求数据好看、排名靠前上,没有把注意力集中在高质效办案上。究其原因,不当考核是重要因素。实践中,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各种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等差异性较大,各地、各级检察机关发展基础、条件、环境也千差万别,在全国范围内用一组指标、一个标准、一套数据来衡量、评价各地检察履职优劣,既不科学,也不全面,更不合理,不符合实事求是这一党的根本思想路线,不符合司法工作规律、检察工作规律。必须坚持最高检带头,下决心纠正检察管理中的不当考核、层层加码等突出问题,真正让广大检察人员不被数据所困、不为考核所累。
会议决定,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切实、真正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转到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上来,把宏观案件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
会议强调,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不是不要数据,更不是不抓管理。要在保证数据真实、客观、准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业务数据的分析研判功能,对履职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找准影响检察办案质效的“症结”,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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