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开展临时用地专项整治执法检查
为加强临时用地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使用行为,做好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普法宣传工作,保护土地资源,10月15日,《龙华“执”播 》2024年第十六期开播。本期聚焦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使用情况,由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的执法人员赵明、巩建方依法开展临时用地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深圳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李春阳、谭平,龙华区政协委员李保健,全程参与执法监督。
当天,执法人员一行走进某项目现场,对该项目的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执法普法,法规先行
执法人员首先介绍了临时用地专项整治执法检查的法律依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具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执行规划土地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调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职责。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等规定,对违反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已于2021年9月调整由街道办事处以自身名义行使。
关于“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定义,执法人员解释,根据《深圳市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规定》的规定,临时用地是指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以及急需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需要,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使用的国有土地;临时建筑是指单位和个人因生产、生活需要搭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同时,执法人员强调:“通过日常巡查、群众举报、部门转办、卫片图斑等线索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我们会及时到现场核查。核查发现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会进入行政处罚程序,由执法员进行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现状测绘等取证工作后,依照法律规定和裁量标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精准测量,执法有据
接着,执法人员一行抵达工地。工地负责人首先介绍了员工宿舍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的情况。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了该工地的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审批许可手续。“根据许可手续显示,该宿舍区的用地面积为1208平方米,临时建筑面积为948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执法人员说。
现场共四处集装箱板房,另有一个小卖部,一个铁皮棚。执法人员使用卷尺现场测量集装箱板房的面积,并依次向工地负责人确认,同时进行现场测量笔录的记录。
“经过初步测量,宿舍区内临时建筑的面积与临时建筑许可的面积出入不大,还需精准测量。”执法人员说,“针对临时用地面积,因地块面积不规则且面积大,我们委托了第三方测绘机构进行现场测绘,对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进行精确测绘,最终面积以测绘报告为准。”
测绘人员介绍,根据委托单位的要求,进行现场测绘。现场采用中海达gps-rtk5定位系统仪器,和红外线测距仪,依据《房产测量规范》《工程测量规范》等相关规定进行测量。测量完毕后,会通过电脑使用专业的成图软件对测量数据进行处理,绘制测绘图纸,最后出具测绘成果。随后,测绘人员开始在现场进行测绘。
执法人员总结道,今天现场查看了许可手续、测量了临时建筑面积,总体情况符合要求,未发现违法行为。“由于临时用地的形状不规则、面积较大,我们无法现场进行精确测量,依法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绘,后续将根据测绘结果准确认定。”
执法人员强调,希望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使用人严格按照临时用地土地使用合同、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用地范围和临时建筑规定等要求使用,共同保护土地资源,避免因小失大,如因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则得不偿失。“如果群众发现涉嫌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可拨打深圳12345热线投诉举报,我们收到投诉举报后,会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全程参与监督的政协委员李保健表示,临时用地的规范问题值得关注,后续自己也会持续关注相关政策。
普法小问答
Q:执法人员讲违法线索的时候提到卫片图斑,什么是卫片图斑呢?
A:卫片图斑就是卫星相片图,简称卫片,是我们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重要线索来源。卫片又分为部卫片、省卫片和市卫片,由对应的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组织进行卫星遥感监测,并对产生变化的地块提取生成卫片执法图斑。以部卫片为例,一季度或一个月下发一批。卫片图斑下发后,我们会核实图斑现场情况,包括是否在进行施工、施工项目名称、建设主体、是否取得用地手续和建设许可手续等。核查发现存在违法用地或者违法建设行为的,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通过系统上报消除卫片图斑。
Q:对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临时建筑,是否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呢?
A:《深圳市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已出让土地上进行临时建设,除建设工程红线范围内施工用房外,应向各区政府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因此,在建设工程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临时施工用房建设的,无需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具体的办理条件,建议向规划主管部门咨询。
Q:针对违法的临时用地的行为,有哪些处罚依据呢?
A:在执法实践中常见的临时用地违法行为有两种类型,一是针对没有取得临时用地合法手续或者超面积占用的违法行为,属于违法占地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部门会责令行为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或者没收地上建筑,并可以处以罚款,罚款标准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二是针对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用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执法部门会责令行为人交还土地,并处以罚款,罚款标准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500元以下。
Q:针对违法的临时建设的行为,有哪些处罚依据呢?
A:违法临时建设行为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是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是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针对违法临时建筑,有两种处罚方式,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执法部门责令行为人限期拆除临时建筑,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二是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针对擅自改变原申请用途的,执法部门会责令行为人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拆除;针对其他违法类型,执法部门会区分临时建筑是否影响城市规划,作出相应的处罚。对影响城市规划的,责令行为人限期拆除;对不影响城市规划的,会责令当事人补办手续、限期使用,并处以罚款。这个罚款标准也比较高:对商业用途的临时建筑,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罚;对非商业用途的临时建筑,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采写:南都记者 潘莹瑜 通讯员 李嘉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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