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涉未构成作品的文物数据案,可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
南都讯 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10月1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北京法院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服务保障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
白皮书显示,文物数据面临保护方式和力度不足的困境。对此,北京高院副院长任雪峰表示,北京法院探索完善涉数据保护法律规则,在涉文物数据的相关案件中,对构成作品的数据客体,适用著作权法予以保护;对未构成作品的数据客体,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数据集合进行保护。
此外,白皮书还显示,文物数据面临保护方式和力度不足的困境、图书馆文献数字化面临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数字化出版面临网络侵权的挑战、文创产品开发经营中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集中。
任雪峰分析称,公共文化服务出现上述问题有多方面原因,包括相关裁判规则和标准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统一,部分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相关职能的建设还需要继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相关的知识产权行政、司法协同保护合力还有待加强等。
他表示,法院将准确认定数字化合理使用,对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因文献数字化被诉侵权的纠纷案件,充分考量被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主观状态等因素,准确界定合理使用与著作权侵权的边界,审慎作出相关裁判;针对出版物网络侵权等案件,加大侵权惩治力度,保障数字融合出版产业高质量发展;妥善审理涉文创产品案件,加强对新产品载体、新传播方式的分析研究,不断完善相关裁判规则,提升文创产品领域知识产权治理水平。
任雪峰称,北京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协同保护,加大法律法规的释明力度及典型案例发布等普法宣传工作,对于有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的相关法律规范,及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健全司法保障,统一裁判尺度,提供明确的行为指引;加强行业建设,开展精准普法,促使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注重知识产权布局规划,从源头上筑牢知识产权保护链条;坚持多元解纷,加强与行业协会等的沟通,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推进相关争议和纠纷的源头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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