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余华英,应被判处两次死刑!
10月11日下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人贩子余华英的“余罪”。
法庭上,受害人和检方就犯罪事实和余华英展开激烈的辩论。
时至今日,余华英还是企图把自己的罪行全部推到丈夫和情夫的头上,为自己开罪。但根据受害人的证言,拐卖他们的就是这个女人:
高颧骨,三角眼,短头发,很凶恶……余华英。
余华英的罪行审判还在继续。
但法院外,早已聚集了无数全国各地寻亲的家长。
他们高举着各自孩子的寻人启事,不放过任何一丝丝可能,期望在一闪而过的镜头里留下一点痕迹,让自己的孩子看到。
有一位面色沧桑的母亲,用粗粝的手指胡乱擦着眼泪:
“爸爸已经倒在寻亲路上。妈妈一边打工一边找你,我只是想在有生之年见见你,知道你过得好不好。妈妈已经60多岁了,快要找不动了……”
此情此景,让人看后无不动容。
余华英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称之为“人”,多少都是高估了她的人性。因为虎毒尚且不食子,而这个女人贩卖的第一个孩子居然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在贩卖孩子的过程中,她还用滚水浇烫一个5岁小女孩儿的头。
而且,截至目前,这个女人究竟贩卖了多少个孩子,没有人确切知道。
因为从第一次开庭法院认定的11个孩子,到现在公安机关又发现的6个孩子,这17个被拐卖的孩子,没有一个是余华英自己供述出来的,全都是公安机关耗费巨大精力一个一个侦查出来的线索。
她到底还隐瞒了多少?!!!!!
从被抓到现在,她没有一丝的悔罪,不但把罪行全都推到别人头上,还上诉认为法院判处她死刑太重。
甚至在庭审现场,她还对受害者进行15秒的死亡凝视。指证余华英的那个女孩儿说:
“她恶狠狠的眼神,像后悔没弄死我”。
这样的人,这样的恶,难道不应该死刑?!
事实上,2023年9月18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就已经宣判,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但余华英认为一审判决太重,当庭表示要上诉。
案件二审开庭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因为贵州省高院认为原判遗漏了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的“余罪”,应予重审。
很可惜,一个人只能杀死一次,否则,对余华英这样死不悔改的人贩子至少应该判两次死刑,死上两次。
就算是死刑也洗不清她的罪孽,也无法弥补那些被她推向深渊的家庭。
但还是需要用她的死,来震慑那些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
人贩子,必须死!
最后,附加一个应对儿童走失的“十人四追法”。
东南西北4个方向各有一人,2公里以内,沿大路寻找;
4人前往附近火车站、汽车站寻找,防止孩子被带往其他城市;
1人报警;
1人留在原地或留家等候。
希望天下永无人贩子,这个办法也永远用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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