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所的故事 超期的月租
极目新闻记者 刘冬莉
国庆节前,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市场监管所的市场监管人员姚绵雨,接到来自辖区某小区一名业主关于停车费的投诉。
“不就是晚交了几天停车费吗?凭什么要求我交双倍的月卡钱!”电话中,业主气愤地说。
原来,该业主一直以月租卡的形式,向小区物业缴纳停车费。前不久,他出差回来后发现,停车费已超期,需按临停车辆缴纳超期后的停车费,才能出小区,且如果要续租,还得重新缴纳月租费。这让业主觉得无法接受:“按照每天20元封顶的临停车辆收费标准,我超期了20天,要缴纳400元停车费。这个费用,相当于两个月的月租费了。”电话那头,投诉者情绪十分激动。
姚绵雨一边耐心安抚,大脑一边飞速运转:“关于停车费的投诉,此前所里曾接到过一些,这类投诉首先应该现场核实以下几点:小区物业是否存在价格违法行为?会不会出现不缴费不让出小区的强制收费情况?”
市场监管人员到物业办公室核实情况(受访者供图)
挂掉电话后,姚绵雨第一时间赶到该小区现场查看,只见小区停车场入口处,醒目地张贴着停车费收费价格公示牌。公示牌显示,临停车辆30分钟内免费,每小时3元,6小时以上每日20元封顶;月卡车200元/月/位。月租车辆进出停车场时,出入口的道闸显示屏上也会提示月租到期时间。
“一般来说,停车费到期即是与物业公司管理停车的合同到期,物业公司要求按照临停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用,也无可厚非。但作为业主来说,只因超期续费就要按临停车辆缴纳这么高额的停车费,确实也难以接受。”姚绵雨一边这样想着,一边转身前往该小区物业办公室。
了解到这起投诉的前因后果后,物业经理查看了该业主的缴费记录。记录显示,该业主是当年6月中旬开户并缴纳了2个月的月租费,到期时间为8月中旬。9月6日,该车开出停车场时,确实已经超期20天。“这是系统计费,道闸只有在车主足额缴费后才能抬杆,值班保安确实无权擅自免除停车费。”该经理告诉姚绵雨,此前也有部分业主忘记续费,并按照临停车辆缴费而向物业反映,一般情况下,物业都会将临停费用冲抵后续月租费用。“如果这位业主及时向物业反映,我们也会妥善处理好的。”
姚绵雨点点头,对该做法表示赞许:“虽然业主月租卡超期,但只要业主及时补缴月租费,就可将临停费用冲抵月租费,这种做法比较人性化,也能让业主接受。”物业经理也表示,会尽快联系业主处理。
当天下午,姚绵雨就接到了那位投诉业主的电话。电话中,对方高兴地告诉他,物业同意将其临停费用转为月卡费。就在刚刚,他已经续办了一个季度的停车月卡服务。他为自己之前的态度道歉,并表示,以后遇到消费纠纷,会第一时间先和商家协商解决。
“没错,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有5种途径解决,其中第一条就是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当然,如果协商不成,我们也欢迎来投诉,并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至此,这起关于停车费的纠纷圆满解决。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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