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一木工不慎坠亡,带队老板发声:已赔偿百万,他刚上班第二天出事很惋惜
10月10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了一起发生于盐城市亭湖区环保科技城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中一名施工人员从项目高空坠亡,涉事项目负责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均被公开通报,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被严肃处理。
11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事故发生于10月2日上午9点左右,遇难者是一名盐城本地木工,年龄56岁,此前身体和精神状况都无异样,才刚到该工地上班的第二天一早就出了事。
通过辗转记者联系上遇难工人的带队劳务公司负责人潘先生,对方向记者介绍到,目前事情后续已经得到妥善处置,公司已经预先赔偿了遇难者家属150余万元。“事情发后我们也很惋惜,主动向家属道了歉,公司进行了预先赔偿。我们给工人买了保险,后续保险走完流程后能为公司挽回一部分损失。”潘先生介绍,因为该事件,工程项目已停工10天,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也确实发现一些问题正进行整改中。
“我们当前虽然有不少损失,但也还是一定积极配合检查和整改。通过这次事,让我们更深的认识到安全施工的重要,我们后续会安排人更详细的自我检查安全问题。”潘先生告诉记者,他所负责的劳务公司约有30名左右的全职工人,平时也常会进行安全教育,做工前也会有安全检查。但这次事故中遇难的工人是其临时招来做工的工人,才到工地做工的第二天就出了事。
潘先生告诉记者,在与遇难者家属接触的过程中,他发现对方家庭条件并不好。但在他代表公司道歉和赔偿后,对方家属还是出具了谅解书,并没有更多为难他们。记者从有关部门处也了解到,该事件已处置完毕,因系意外事故,家属出具谅解书后涉事企业负责人免予刑事责任,履行了民事赔偿责任。
“现在我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开工,接下来我们会把这些需要整改的问题都全部整改到位。之后工人上班的时候我们也会更加注意安全。”潘先生向记者说道。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燃
校对 陶善工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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