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东莞“星期宠”:多次投诉无果,监管出现真空区
长期售卖病猫病狗,被起诉败诉后又改名换址重新开业?近日,南都记者在网上留意到,许多消费者称在东莞买到“星期猫”“星期狗”,遭遇商家加价、捆绑销售,存在维权难的情况。不仅如此,几家涉事宠物店间似乎存在着隐秘的联系,套路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福派宠物店十分相似。
据了解, “星期猫”“星期狗”是宠物消费纠纷中一类常见问题,指从宠物店购买的猫狗,买时看上去状态良好,但在购买后一周内就会出现咳嗽、呕吐、便血甚至死亡等多种问题。由于宠物疾病的特殊性,消费者维权时常涉及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多个部门,但往往存在举证难的情况。即便起诉店家,胜诉也未必意味着胜利。
就此,南都记者走访了东莞多家宠物店,采访多位消费者、律师及有关部门,推出系列报道,起底东莞“星期宠”问题。
检疫证明难以对标“星期宠”问题
“星期宠”到底该由谁来监管?多位消费者反映,自己曾将问题投诉至12315、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但未能解决问题。
事实上,有关部门对类似问题的处理早有先例。南都记者了解到,2021年,广州曾有一家宠物店因长期售卖带病“星期猫”“星期狗”被行政处罚。接到多人举报后,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场属地派出所、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以及街道办事处,对该宠物店开展联合检查,最终对该宠物店销售的宠物猫、狗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作出警告、罚款51.5万元,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侯女士在一只猫某舍买到的宠物犬。(受访者供图)
9月4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告诉南都记者,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宠物相关投诉131宗,主要涉及宠物服装、零食、洗浴方面的消费纠纷,不涉及病猫病狗等宠物健康问题。宠物健康问题由动物防疫主管部门负责。针对涉事宠物店疑更名重新开店的问题,东莞市市场监管局未作回应。
“怎么可能没有投诉?这么多人都投诉了。”在一只猫某舍买到“星期狗”的侯女士8月10日拨打了12315,但很快就收到东莞市市场监管局的短信,称举报事项不属于市场监管职责,决定不予立案。
侯女士投诉12315。(受访者供图)
南都记者亦就此事发函询问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截至发稿,暂未收到回复。
9月5日,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回应南都记者称,根据受理的相关投诉处理情况,涉事商家均能提供销售犬猫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鉴于涉事商家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并考虑到活体动物病源感染起因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且商家提供的销售合同(协议)对购买宠物的健康状况及售后事宜进行了约定,具备法律约束力,为了维护投诉人的权益,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积极组织协调调解,与商家沟通市民的诉求。根据实际处理情况,大部分市民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和接受。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表示,在检查过程中,也会开展对商家的环境消毒、疫病防控等方面提供专业指导和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对投诉较多的商家进行重点监督和巡查,必要时在店外张贴公告,提醒消费者注意相关风险。
12345涉及福派宠物店的工单。
“农业农村局每次检查都说没有问题,但对于宠物不能这么判断。”起诉福派宠物店并胜诉的李先生指出,宠物商家可能在运输前进行了检疫,但落地后并不一定有进行检疫。即便落地后进行了检疫,检疫证明也很难和消费者所购买的宠物一一对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
然而,检疫证明主要是针对的是狂犬病毒,而非犬猫瘟、细小病毒。农业农村部制定颁布的《犬产地检疫规程》规定,获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进行狂犬病免疫,并且免疫需在有效保护期内,同时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需合格。而在2022年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疫病中,犬瘟热、细小病毒及猫泛白细胞减少症(猫瘟)等属于第三类动物疫病,这类疾病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不被重视。
未有证据证明非法动物诊疗
多位受访消费者指出,涉事宠物店曾在销售时称为宠物接种了一针疫苗,但并未提供疫苗本。南都记者发现,福派宠物店、嘉某宠物店、一只猫某舍的经营范围均不包括宠物诊疗。那么,是否可以根据这一点进行投诉?
嘉某宠物店行政许可内容不含动物诊疗。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因此宠物店在未获得动物诊疗许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属于违法行为。对此类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属地镇街具有授权的执法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补充到,目前尚未收到针对东莞市嘉某宠物店、东莞市莞城一只猫某舍宠物店非法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投诉和相关线索,只有一宗投诉销售的宠物未注射疫苗的情况。另外,针对东莞市福派宠物店,从2023年执法人员收到投诉后到现场检查的情况来看,执法人员在该商家的经营场所内未发现疫苗、注射器、疫苗进货台账记录以及相关收款、收费记录,投诉人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商家注射疫苗的违法事实,因此没有证据显示涉事商家从事动物疫苗注射活动。
目前,“一只猫某舍受害者”维权群内仍有消费者正计划起诉。部分消费者对维权已失去信心,但仍会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信息警示其他消费者。
其中一个帖子这样写到:“以前真的天真地觉得打官司胜诉了,强制执行了,举报了,就维权成功了。事实就是没有这么简单,无良商家赚得盆满钵满,举报起诉没有伤及他们分毫,换个招牌继续赚,没有一个组织机构没有一个执法部门有办法,我们不仅没有拿回自己的钱财,甚至没有办法为失踪的死去的宠物们讨回一个公道。”
近年来随着宠物经济的蓬勃发展,宠物销售市场呈现出线上与线下平台相结合的多元化趋势,包括宠物盲盒、宠物领养、宠物出租等多种新型消费模式不断涌现,全国各地售卖病猫病狗的维权现象都不是个例,并逐渐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一个热点。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宠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选择正规商家。在购买宠物时,特别是通过网络渠道购买时,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以及通过正规网购平台销售的商家。查看经营者的相关营业执照及检疫证明,确保所购宠物健康且合法。
二是签订详细合同。在签订购买合同时,应当对宠物购买协议或合同进行认真审阅,对当中有可能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格式条款,应向商家提出修改或者拒绝购买。
三是查看健康证明。购买宠物前,应当查看并要求商家提供相关宠物健康证明和检疫证明。检疫证明是商家保障宠物健康状况的法定义务,也是最低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宠物注射疫苗后,因生物个体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宠物日龄、品种、体质、饮食情况、饲养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疫苗抗体水平的有效保护浓度均衡不一,导致效力也有高有低;此外,宠物在运输过程和不同商家售卖过程中可能存在和不同产地、种类的动物混合运输或饲养以及应激等情况,也容易导致一定的感染风险。因此建议消费者在宠物店交付宠物前最好约定在动物医院对宠物进行健康检查,出具健康证明和报告。
四是了解法律法规。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五是注意保留证据。在消费过程中,保留所有交易凭证、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维权依据。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李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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