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男子捉奸收补偿费被判敲诈后改判无罪:可诉讼索赔
山东淄博男子路某在酒店将妻子捉奸在床,收妻子情夫刘某某2.5万元“补偿费”,于2021年被判敲诈勒索罪获刑6个月。南都记者从路某的辩护律师提供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书看到,法院撤销原一审和二审判决,宣判路某无罪。路某的辩护律师透露,“此前家属已退还刘某某2.5万元,现我和当事人及其家属正在商量另行民事起诉,拿回2.5万元,并打算申请12万元国家赔偿。
“该案就是无罪案件。”10月10日,有律师向南都记者指出,根据刑法期待可能性理论,没有办法期待路某文明礼貌地去和妻子的情夫友好协商,“违背人的本能”。还有律师建议路某可通过提起婚姻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维权。
路某再审被判无罪。
回顾:男子捉奸收补偿费被判敲诈后改判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2021年3月,路某因妻子张某送孩子上辅导班前在家打扮很长时间,对张某产生怀疑,跟踪发现张某与刘某某裸体躺在床上,遂用手机拍两人裸体视频,并对其拳打脚踢。
刘某某让路某不要难为张某,提出对路某给予补偿。经两人协商,刘某某陆续给路某微信转账2.5万元。2021年4月,刘某某到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路某亲属退还刘某某2.5万元,刘某某出具谅解书。
路某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于2021年5月被刑事拘留。2021年11月,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路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2年3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2024年1月,该案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该法院认为,路某在二人协商过程中虽有言语施压,但经二人多次协商后最终接受涉案数额款项,并非出于非法占有刘某某财物的目的,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最终该院判决路某无罪。
上海权典律师事务所主任邓学平表示,从犯罪构成要件角度讲,判断敲诈勒索重要的一点是“通过实施威胁使对方陷入恐惧,从而被迫交付财物”。该案当中,刘某某主动提出支付2.5万元给路某,并非路某主动索要,“这个细节很重要”,而刘某某支付2.5万元的前提是他自己存在重大过错,明知路某的妻子已婚,还和对方发生婚外情,违背法律义务和道德义务。
他指出,刘某某希望通过支付2.5万元给路某作为精神损害的补偿,平息纠纷,“这样一个行为实际上不用上升到刑事处罚的高度”,发生婚外情进行民事赔偿在法律上不一定有明确的依据,但该行为确实给路某造成精神损害,“支付一定的金额作为补偿是人之常情。”
律师:退回2.5万元是自愿放弃自身权益
关于刘某某因为被路某言语威胁感到恐惧,“一个人发现他的妻子跟别的男子婚外情发生性关系,要求他心情平静如水且彬彬有礼,不合常理”,邓学平强调,刑法期待可能性理论认为,如果不能期待行为人实施其他合法行为,就不能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非难,也就不存在刑法上的责任。“在该案中,没有办法期待路某语言很礼貌很文明去和妻子的情夫友好协商,不具有期待可能性,违背人的本能。”
“法院的无罪判决真正坚持了司法为民、实事求是的原则,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广东崇晖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许向前同样认为,在婚姻民事案件中,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有过错的一方来给予婚姻损害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路某作为原配被侵犯了婚姻权利而受到精神损害,在刘某某自愿主动给付的情况下,和刘某某协商后取得2.5万元补偿合理合法。
路某能否通过民事诉讼将此前退还给刘某某的2.5万元要回来?邓学平表示,这在法律上处于模糊地带,如果路某真的起诉刘某,有可能最后会以调解方式结案。
许向前则认为,路某可能无法通过民事诉讼将2.5万元要回来,因为路某在遭受刑事指控后主动把款项退回去,争取刘某某的谅解,系其自身的财产处分,是自愿放弃自身权益的行为。但是,由于他是合法婚姻侵权的受害者,他可以通过提起婚姻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来依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司法实践中获赔的金额不多。
至于路某的律师表示打算帮当事人申请12万元国家赔偿,邓学平认为,根据相关国家赔偿标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他个人认为,“该金额不算高,获得支持的概率还是比较大。”
采写:南都记者 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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