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雨姐”带货涉虚假标注,责任不能限于厂家
又一名大主播“翻车”。日前,有打假博主发布视频称,其购买“东北雨姐”直播间的红薯粉条并送检,“发现红薯粉条中掺入了木薯淀粉,没有红薯成分”。10月10日,记者联系辽宁省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称,“东北雨姐”团队直播售卖的红薯粉条涉嫌产品标签虚假标注,正在查处中。“红薯里加入了木薯淀粉,肯定违法,具体正在研判是否违反《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如果涉案金额较大,可能会构成犯罪,肯定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根据网络视频,“东北雨姐”带货时展示的红薯粉条配料表中注明产品含有红薯淀粉、饮用水、食用明矾,但其中的木薯成分却并未标明。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成分或者配料表。食品配料表对消费者起着重要的参考作用,是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食品健康的关键。
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一份关于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的报告,其中显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中食品类纠纷占比达45.65%,此类纠纷中21.65%是由商品缺少必要的标签标注引起。在线上销售场景中,消费者对商品了解的渠道相比线下销售较为欠缺,商家更应在配料表中完整标明食品成分。
同时,在该事件中“东北雨姐”直播间承担着对产品的审核检测义务。《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根据《产品质量法》,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东北雨姐”不论是作为代言人还是销售,都肩负质量把关职责。除了审核基本资质,带货直播间还应通过查看检测报告、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核验,必要时还需自行抽检产品,以确保质量。
朝阳县市监部门目前的调查只是针对产品和厂家,并未涉及带货方,然而,“三只羊”事件及其处罚仍历历在目,此前大量案例表明,即便供货商存在欺瞒行为,带货的主播也不能因此撇清责任。2021年,罗永浩直播间所销售的“皮尔卡丹”品牌羊毛衫经鉴定为非羊毛制品,即便罗永浩称供货方“涉嫌伪造文书、生产劣质商品甚至蓄意欺诈”,其所在直播间仍承担了3倍赔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也指出,直播间运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仍为其推广,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主张直播间运营者与提供该商品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既然当地市监部门已取得检测结果并确认涉嫌违法行为,责任认定和处理结果相信很快就会公布。知名主播直播带货行为涉及的消费者体量巨大,监管部门应依法对商品经营者和直播间运营者分别按规定予以相应处罚,并及时公之于众。
即便是拥有专业经验和幕后团队的带货直播间都难以杜绝产品把控上的错漏,类似“东北雨姐”这种因短期内坐拥流量红利而开展直播带货业务的直播间显然更加需要注意风险控制。当然,作为消费者必须保持警醒,谨慎识别,理性维权。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0538资讯网整理发布,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8641340@qq.com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