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捉奸后收补偿费被判敲诈,改判无罪!律师称欲起诉并索赔
山东淄博男子路某在酒店将妻子捉奸在床,收妻子情夫2.5万元“补偿费”,于2021年被判敲诈勒索罪获刑6个月。10月9日,路某的辩护律师王艳涛向南都记者提供了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其中显示,路某在二人协商过程中虽有言语施压,但经多次协商后最终接受涉案数额款项,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撤销原一审和二审判决,判决路某无罪。
此案中,路某的父亲还现学法律知识,为其出庭辩护。他向南都记者讲述了儿子的近况,“希望他能向前看。”
王艳涛告诉南都记者,路某羁押在看守所期间,其家属已退还2.5万元,结果路某仍被刑拘6个月。“我和当事人及其家属正在商量另行民事起诉,拿回2.5万元,此外还打算申请国家赔偿,预计12万元左右。”
路某被判无罪的判决书。
男子被判敲诈勒索后翻案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2021年3月28日9时许,路某因妻子张某送孩子上辅导班前在家打扮很长时间,对张某产生怀疑,跟踪发现张某与刘某某裸体躺在床上,遂用手机拍两人裸体视频,并对其拳打脚踢。
路某打了刘某某肩膀一拳,跟张某说,“孩子在楼上上辅导班,你在这干这种破事”,并踢了张某一脚,张某随后离开。
刘某某让路某不要难为张某,提出对路某给予补偿。路某提出6万元的补偿,经两人协商,刘某某陆续给路某微信转账2.5万元,路某临走时拿走放在桌子上的200元,给刘某某留下100元车费。
2021年4月5日,刘某某电话报警。2021年4月25日,刘某某到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路某亲属退还刘某某2.5万元,刘某某出具谅解书。
路某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于2021年5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0日被逮捕。
2021年11月2日,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认为,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的方式,向他人索要财务,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路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路某不服,提出上诉。同年11月6日刑满释放。
2022年3月28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路某及其亲属提出申述。
2023年6月1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再审决定书,指令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再审。
2024年1月,该案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
2024年10月8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显示,该法院认为,路某当场发现刘某某与其妻张某存在不正当两性关系后,愤怒之下拳打脚踢刘某某与张某,系激情宣泄行为。
刘某某明知张某已婚,仍与张某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刘某某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对本案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刘某某为弥补过错,主动提出给予路某补偿,路某在二人协商过程中虽有言语施压,但经二人多次协商后最终接受涉案数额款项,并非出于非法占有刘某某财物的目的,其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审裁判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最终该院判决路某无罪。
律师称计划起诉要回2.5万元
10月9日,路某的辩护律师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涛告诉南都记者,再审在今年1月16日开庭,全程大概五六个小时。他在法庭上为路某做无罪辩护,首先路某捉奸后确实打了刘某某,“哪个男人看到这个情况能保持冷静”。
王艳涛说,刘某某主动提出给路某赔偿,在刘某某借钱给路某的过程中,路某说了“不给钱都别走”这句话,刘某某说他感到恐惧被威胁。在一审和二审时,路某因此被法院认定敲诈勒索。
王艳涛认为,“刘某某感到恐惧,应该是他跟别人妻子偷偷保持不正当关系的恐惧,而不仅仅是被要钱的恐惧。”
他告诉南都记者,此前路某羁押在看守所期间,路某家属已经退还2.5万元给刘某某以求原谅,结果路某仍被刑拘6个月。“我和当事人及其家属正在商量另行民事起诉,拿回2.5万元,此外还打算申请国家赔偿,预计12万元左右。”
对于路某被宣告无罪的判决,王艳涛对此结果感到满意,对于当事人路某的处境则表示唏嘘。他称,尽管路某是妻子出轨的受害人,被刑拘6个月后,与妻子离婚,目前独自带娃,找工作处处碰壁,“身心受到重创”。
再审的判决书显示,路某的辩护人除了律师王艳涛,还有路某的父亲。同日,路某的父亲路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他今年59岁,并非法律专业,“法律知识都是现学的”,但他坚持出庭为儿子辩护,“我相信我儿子是无罪的,这个案子一定会翻案,我要把我的观点说出来”。
他透露,儿子向刘某某最初主张6万元的补偿,原因是“结婚时给张某的彩礼5.1万元,还有1万元左右的首饰”。儿子在事发前负责给销售网点送手机,“一去就是一整天,妻子就是这时候出轨的”。2021年底,双方离婚,女儿的抚养权归男方。
路先生和老伴希望儿子能向前看。
采写:南都记者 杨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0538资讯网整理发布,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8641340@qq.com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