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今年前9个月执行到位413.4亿元
极目新闻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梁学东
10月9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前9个月湖北法院执行工作总体态势,通报涉民生、涉企业执行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湖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秋隆介绍,截至9月30日,湖北法院今年首次执行案件的平均结案用时,已从2022年的87天逐步缩短至目前的70天,共执行到位413.4亿元,执行完毕率为43.74%,相比去年同期上升8.6%;执行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8.96%,比去年同期水平有所提高。上述指标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其中,已执结追索农民工工资及其它劳动报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各类涉民生案件35019件,执行到位7.09亿余元。
自2023年起,湖北法院持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荆楚雷霆”集中统一强制执行行动,高频次、有重点地开展集中执行。涉民生涉企业执行案件、小标的执行案件、拒不腾退案件是“荆楚雷霆”行动的主要攻坚对象。全省法院用好用足拘传、拘留、罚款、信用惩戒等各项措施,部分法院还利用凌晨、夜间、周末、假期等时段提高法院查人找物实效,不断压缩逃避执行空间。
今年前9个月,全省各地法院共拘传18926人,拘留9353人,罚款339人次,搜查4396次,强制腾退1169场次,限制出境791人次,40名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判决被追究拒执罪的刑事责任。
近年来,湖北高院先后出台《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工作指引》等文件,指导全省法院在涉企执行中充分发挥执行职能,服务营商环境建设。今年前9个月,全省法院共办理以企业为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共计103373件,已执行到位112.3245亿元,对履行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已完成信用修复15626次。
同时,湖北法院积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执行前端。1-9月,全省法院首次执行案件收案共计271949件,较2023年同比下降13.17%,首次执行案件数量近三年首次实现了下降。
【链接】
典型案例:女子为“变美”昏迷两年,醒后拿到50万元赔偿
发布会公布了多起湖北法院涉民生、涉企业执行典型案例,彰显了湖北法院执行干警有力度有温度地开展执行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服务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不结婚也拒不返还彩礼,法院赴外地逮捕“逃跑新娘”
2017年,严某(男)与刘某(女)经人介绍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2019年,二人按照传统习俗举行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随后,刘某以双方矛盾较大、不宜共同生活为由,拒绝与严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及各自父母沟通无果后,严某向天门市人民法院提起婚约财产诉讼,要求刘某返还彩礼30万元及黄金首饰。
在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向严某返还彩礼28万元,并归还严某赠予的黄金首饰等物品。调解书生效后,刘某逾期未履行义务,严某遂向天门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电话劝说刘某,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刘某以彩礼及黄金首饰在其父母手中为由拒绝履行并停用联系方式,执行陷入僵局。
2022年7月,严某以刘某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天门市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天门市法院受理后认为,刘某行为符合“拒执罪”的构成要件,决定对其实施逮捕。
2023年3月底,福建省某市公安机关根据刘某的网上追逃信息,将刘某控制并通知天门市法院。天门市法院迅速成立工作专班,会同天门市公安局干警执行逮捕押解任务,公安干警及执行干警历时3天、转战2000公里,将刘某逮捕归案。同年4月1日,刘某被押解回天门市并羁押于看守所。
此时,刘某才悔不当初,立即联系其家人将全部义务履行完毕。随后,严某向天门市法院申请撤诉,至此,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执行完毕。
女子因美容昏迷两年,医美机构拒付赔偿款?法院出手
徐某在武汉某医疗美容公司进行美容过程中发生意外,深度昏迷,一直在汉口某医院康复科住院治疗,后引发纠纷。
该案经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武汉某医疗美容公司赔偿徐某170余万元。2024年1月,徐某丈夫张某作为法定代理人向该院申请执行。
案件立案后,武昌区法院当即传唤被执行人武汉某医疗美容公司法定代表人到院,要求提供公司收支流水及资产清单。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当日仅申报存款1024.12元,动产23343.12元。随后,执行干警前往该公司住所地进行现场搜查,当场搜查出现金108177.9元,并对该公司办公用品、医疗设备进行清点查封。
今年1月24日,在武昌区法院有力执行举措及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武汉某医疗美容公司承担徐某的全部医疗费用,分期向徐某支付95万元。次日,该公司向法院支付首期50万元执行款。
徐某昏迷住院期间,其家人较少前往医院探望。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数次前往医院了解徐某健康状况,其主治医生告知执行法官,徐某现已可以生活自理,意识清醒,可简单交流。1月26日,执行法官和徐某家人一起到医院接徐某出院,并将执行案款接收账户变更为徐某个人账户。执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手握1.6亿元股份不还钱,法院40天执行到位2500万元
襄阳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某集团)与贵州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某电力集团)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于2022年6月10日由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贵州某电力集团向原告襄阳某集团支付股权转让款、投资资金成本共计15479.6万元,并支付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贵州某电力集团未在规定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襄阳某集团依法向襄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襄阳中院迅速展开财产调查,发现贵州某电力集团名下银行存款仅50多万元,土地、厂房已被其他法院查封,若查封机器设备则会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此时,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称,被执行人贵州某电力集团持有多家子公司股份,总市值超过1.6亿元。经执行人员核实,确认该线索属实。
由于案涉金额较大,且同时涉及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利益。经研究,襄阳中院认为贵州某电力集团目前经营困难,短期内履行能力不足,和解长期履行是最佳方案,故应依法冻结被执行人持有的股权,暂不查封其机器设备,促使被执行人主动要求和解履行债务,既能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又不会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产生严重影响。
2023年2月13日,襄阳中院冻结被执行企业持有的1.6亿元股权,并告知其如再不履行,将依法进一步推进执行措施。随后,贵州某电力集团主动与申请人取得联系,提出和解意向。襄阳中院及时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调,告知执行进展情况以及被执行人当前状况,通过执行法官认真细致、善意文明的沟通,双方最终同意和解。
同年2月23日,襄阳中院执行团队奔赴贵州协调该案,在各方共同努力和配合下,该案顺利达成和解协议。贵州某电力集团当天将首笔2500万元款项转至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剩余本金和违约金按照和解协议长期履行。
(来源:极目新闻)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0538资讯网整理发布,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8641340@qq.com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