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强制收茶位费,中山市监局曝光一批餐饮行业违法收费案例
南都讯 见习记者刘继贤 8月中旬,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餐饮服务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从明码标价、强制消费、霸王条款等方面提出七条规范意见。
9月27日,南都报道“中山餐饮质量指导意见发布月余,茶位费、开炉费仍在收”,就《告诫书》发布一个多月时间,中山各大餐饮饭店茶位费收费情况是否有所变化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商家仍按就餐人数收取茶位费,有饭店客人就餐皆收取茶位费,哪怕客人明确表示不需要茶水。中山市监局表示,该局下阶段将集中查办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惩治一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
10月4日,中山市监局曝光一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强制消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例。
案例1
中山市某喜婚宴海鲜火锅酒楼有限公司对所有顾客收取茶位费,对不需要茶水的顾客也按最低的大厅茶位费收费,未对店内销售的汽水等饮料明码标价,以上行为涉嫌强制收取茶位费、未按规定落实明码标价,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案例2
中山市某啫煲餐饮有限公司通过扫码点餐程序自动添加收取3元/人的茶位费且消费者不能取消该选项,以上行为涉嫌强制收取茶位费,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案例3
中山市某浪地图餐厅通过扫码点餐程序自动添加收取3元/人的茶位费且消费者不能取消该选项,以上行为涉嫌强制收取茶位费,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案例4
中山市东区幸福某簋餐饮店通过扫码点餐程序按人头收取1元/套的儿童餐具费且消费者不能取消该选项,以上行为涉嫌强制收取餐具费,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案例5
中山火炬开发区某苑食家饭店未向消费者提供免费且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按人头向消费者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用,以上行为涉嫌强制收取餐具费,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案例6
中山市东区某业海鲜餐厅未在菜单或经营场所内公示茶水费的收费标准,但对消费者按照“茶位费3元/位”的标准收取该费用,以上行为涉嫌未按规定落实明码标价,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案例7
中山市石岐区某苑酒楼以“餐具1元/套”、“白饭3元/碗”的标准向消费者收取店内未予标明的费用,未向消费者提供免费且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按人头向消费者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费用,以上行为涉嫌未按规定落实明码标价、强制收取餐具费,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案例8
中山市楚某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菜单或经营场所内公示“一次性消毒餐具”的收费标准,未向消费者提供免费且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通过扫码点餐程序以“餐具1元/套”的标准按人头向消费者收取该费用且消费者不能取消该选项,以上行为涉嫌未按规定落实明码标价、强制收取餐具费,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案例9
中山市东区某浩食店未在菜单或经营场所内公示“一次性消毒餐具”的收费标准,未向消费者提供免费且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以“餐具1元/套”的标准按人头向消费者收取该费用,以上行为涉嫌未按规定落实明码标价、强制收取餐具费,依法予以立案调查。
中山市监局提醒,各餐饮业单位要诚信守法经营,依照《关于规范餐饮服务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要求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竭诚为消费者提供品质服务。市监局将密切关注餐饮行业市场动态,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来源:中山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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