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刑前喊冤不被重视,执行死刑还被补枪,呼格吉勒图被捕后的62天
上世纪九十年代,是一个充满混乱和奇迹的年代,只因制度不健全,技术手段落后,致使很多人钻了空子。
堪称建国史上影响最大的冤假错案——呼格吉勒图案就发生在这个年代。
1996年,年仅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捕,经历了网友们经常戏言的所谓“大记忆恢复术”之后,呼格吉勒图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因”犯有“流氓罪和故意杀人罪,在62天后被执行枪决。
然而,2005年,一件意外事件让当年真正的犯人浮出水面,呼格吉勒图案终于迎来了转机。
2005年,一个名叫赵志红的男子被警方逮捕。在审讯中,这个身材矮小、貌不惊人的男子承认了多起命案,其中就包括了当年呼格吉勒图被判死刑的那起案件。
消息一出,全国震惊,“真正的凶手”明明已经在9年前被处决了,可眼前的认罪者又是怎么回事?
"当时我看到那个女孩独自一人..."赵志红平静地叙述着自己的罪行,和当年的犯罪情形完全吻合。
1996年4月9日,赵志红的目光锁定了一个独自前往厕所的年轻女子。就在那一刻,一个魔鬼般的念头在他心中萌生。
他跟随女子进入厕所,在一阵惨叫声后,女子倒在血泊中,赵志红则扬长而去。
当时年仅18岁的呼格吉勒图因小解无意撞上案发现场,他本是出于善意报案,却在一系列阴差阳错的变数中被错误地认定为凶手。
在那个追求破案率、轻视程序正义的年代,呼格吉勒图成为了这个案件的替罪羊。
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报完案的呼格吉勒图很快被带到了警察局,本以为是简单的笔录,但是画风越来越不对。
从一开始的例行询问,到开始各种诱导性的猜疑:“你报案的时候害怕吗”“被害人好看吧”“看过黄色录像没”。
看着呼格吉勒图慌张不知所措的样子,警察根本不认为那是见到惨死尸体的惊慌,他们一口咬定呼格吉勒图就是凶手。
毕竟,直接让眼前的人“承认”罪行肯定比破案抓凶手要简单多了,审讯室传来椅子被拉动的声音,随即便是呼格吉勒图的一阵阵惨叫声……
“是我,我摸了她……捂住嘴不让她出声,然后把她掐死了”一系列严刑逼供和精神上的压迫很快让呼格吉勒图屈打成招,才刚成年的孩子根本遭不住多久的折磨。
签字画押一气呵成,法院很快根据相关“证据”定了呼格吉勒图的死罪。
"不!我儿子是无辜的!"呼格吉勒图的母亲痛哭道,法庭刚刚宣布儿子将被处死刑,她的撕心裂肺无法改变任何事情。
短短一个多月,呼格吉勒图和家人不断上诉,然而,他们的呼声在当时的司法体系中,微不足道。
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还是被推上了刑场。这个刚满18岁的年轻人眼神中充满绝望。
刑场上,没能一枪毙命,他绝望地挨了两枪才真正死去,到最后右眼都没闭上。他的死不瞑目,令围观的家人肝肠寸断。
而真正的凶手赵志红,却在这之后继续他的犯罪生涯。从1996年到2005年,整整十年时间里,他在内蒙古的土地上留下了一串血淋淋的罪行。
十起命案,十三起强奸案,再加上抢劫和盗窃,赵志红罪孽深重,这些可怕的犯罪仿佛几乎成立他后续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每一次作案,赵志红都表现得冷静而残忍。他的目标多是独身女性,他会耐心等待,寻找最佳时机下手。
酿成这一切的缘由,都是这场错误的审判,真正的凶手还在逍遥法外。
而最令人心痛的是,在赵志红继续作案的这些年里,呼格吉勒图的家人一直在为洗清冤屈而奔波。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于宣布呼格吉勒图无罪。
在这25天的再审过程中,法院的合议庭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他们不仅要重新审视18年前的案卷材料,还要听取申诉人、辩护人和检察机关的意见。
每一份文件,每一条证词,都可能蕴含着关键的信息。合议庭的成员们夜以继日地工作,反复推敲每一个细节,力求还原案件的真相。
再审最大的难点在于对原审证据的分析和研判。许多证据涉及复杂的法医学知识,需要专业人士的协助。
例如,呼格吉勒图曾供述的作案方式是否能造成尸检报告中描述的伤情?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实际上需要深入的专业分析才能得出结论。
经过反复斟酌,合议庭最终列举了三个关键理由,支持他们改判呼格吉勒图无罪的决定。
呼格吉勒图供述的犯罪手段与尸体检验报告不符。他曾多次供述采取卡脖子、捂嘴等方式作案,但这与被害人"后纵膈大面积出血"的尸检结果明显不符。
这个矛盾成为了质疑原判的重要依据。
而且血型鉴定结论不具有排他性。虽然在呼格吉勒图指甲缝内检出了与被害人血型相同的O型血,但血型鉴定属于种类物鉴定,不具有唯一性。
这意味着,这个证据并不能确凿地证明呼格吉勒图就是凶手。
况且呼格吉勒图的有罪供述不稳定,且与其他证据存在诸多不吻合之处。
他在不同阶段的供述内容有所变化,甚至出现过翻供的情况。更重要的是,他对被害人衣着、身高、发型、口音等的描述,与尸体检验报告和证人证言都存在明显差异。
当法官宣读这个判决时,法庭内外一片寂静。
对于呼格吉勒图的家人来说,这个判决既是欣慰,又是心痛。他们的儿子终于洗清了冤屈,但却再也无法亲耳听到这个好消息。
他们很快申请了国家赔偿。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经过慎重考虑,最终作出了赔偿决定,2014年12月30日,国家向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支付了两百多万元的补偿金。
赔偿金额的确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法院考虑了多个因素,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呼格吉勒图生前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每一项都经过严格的计算和评估,力求在法律框架内给予最大程度的补偿。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高达10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这个数字远远超过了通常案件的赔偿标准。
它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这起冤案的特殊重视,也反映了对呼格吉勒图家人所遭受巨大精神创伤的深刻理解。
无论多少金钱都无法真正弥补一个生命的逝去,无法抹去一个家庭18年来的痛苦。
这笔赔偿金更多的是一种象征,一种国家对错误的承认,对受害者的尊重,以及对未来避免类似悲剧的承诺。
回首上世纪90年代的中国,那是一个充满矛盾和变革的时代。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结构剧烈变化,但许多制度和观念还停留在过去。
特别是在司法领域,虽然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但执法理念和方式还存在诸多问题。"重打击轻保护"的思想仍然普遍存在,导致了一些像呼格吉勒图案这样的冤假错案。
呼格吉勒图案的平反,是中国司法进步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不仅还了一个无辜者清白,也唤醒了整个社会对司法公正的渴望。
愿这样的悲剧永远不再发生,愿每一个无辜者都能得到应有的公正对待。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只要我们坚持不懈,终会迎来阳光明媚的那一天。
参考资料:
呼格吉勒图含冤入狱,18年后真凶现身,哥哥:我弟弟死不瞑目!——法治天下
罪犯赵志红被执行死刑!曾杀害6人强奸12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2019-07-30
呼格吉勒图家属申请赔偿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为何赔偿205.9万?——封面新闻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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